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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虽然可以躲在官方机密法令背後,却无法阻止其所作出的385亿令吉赔偿金就足以支付大道建筑成本,而且还未把数以百亿令吉计过路费计算在内的事实曝光
工程部长拿督斯里三美威鲁要内阁训令总检察长对付“偷窃、泄漏与展示”大道特许合约者,理由是有关合约已被列为官方机密。三美显然找错对象,因为大马人民没兴趣了解是谁“偷走”大道合约文件,而是想知道到底是谁盗窃国人数以百亿令吉计的财富。
三美於去年9月在国会揭露,政府至今已赔偿20间大道公司385亿令吉。国内首条收费大道是巴生的Shapadu大道,它於1984年开始收费,接着是1988年通车的南北大道。在这385亿令吉赔款当中,其中有17.6亿令吉是现款,其馀的是税务豁免。
明显的,385亿令吉赔款尚未包括20家大道公司所鸠收的天文数字过路费在内。政府虽然可以躲在官方机密法令背后,却无法阻止这项事实曝光,即政府所付出的385亿令吉赔偿金其实已经足以支付大道建筑成本,而且这还未把数以百亿令吉计过路费计算在内。
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无法透明与负责任地交待,为何政府付出的48.64亿令吉赔偿金会比巴生谷5条大道的41.25亿令吉建筑成本高出7.79亿令吉。这点已经让人民大为失望。而且,赔出的48.64亿令吉尚不包括有关大道公司向公众直接鸠收的过路费,它是有关公司赚取的额外利润。
虽然回收这些大道会是比较便宜,也比较划算,但是政府却不选择这么做。从经济角度上看,这完全无法让人理解。政府为何让这5家大道公司在2024至2035年的特许经营期中期赚取7.39亿令吉?为何又让这些公司从今年1月1日起将过路费调高20至60%,尽管它们已经取回投资成本。这形同政府“教唆”它们把人民当成摇钱树。
这种形同“光天化日之下在大道抢劫”做法已引起公愤,因为政府把使用者、消费人及百姓的利益出卖给大财团。私营化本来应带来经济效益及降低政府的财政负担。然而,在大道私营化上,政府却必须不断地付出比兴建成本更高的代价。
更糟糕的是,大道公司获得包赚钱的保障,完全不必面对亏损风险。赚钱就私营化,亏损就国有化,这不是私营化的目标,而是一种劫掠社会资源的行动,因为政府及人民不但没有从中节省,而且被迫付出更大的代价,让一小撮人及公司中饱私囊。
行动党谴责国阵及三美滥用官方机密法令,企图阻瞒相关的真相。该法令原本是要保护国家机密,确保国家的安全与利益。然而,它目前公然的被滥用来保护财团的私人利益,好让他们剥削人民来中饱私囊。滥用官方机密法令保护私人利益,是行动党促政府废除该法令的主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