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吁我国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巴达威率先公开支持成立东盟区域人权机制,並游说其他盟国一致支持,扮演催生东盟区域人权机制的领导角色
东南亚合作联盟,简称东盟,共有10个国家,其中马来西亚、泰国、印尼和菲律宾已设有本国的人权委员会;其余的新加坡、汶萊、越南、缅甸、寮国和柬埔再还未成立。
东盟的前身为亚细安,在成立时只有5个会员国家,今年将庆祝成立40週年,会员已增至10个国家,在1993就开始谈论成立东盟区域人权机制事项,各国近年来也同意在外劳、妇女与孩子的权益保护课题需要区域性的机制;外劳输出口国印尼和菲律宾一直在这课题扮演极端角色,菲律宾人权委员去年3月主催了第一个讨论加强会员国的人权机构的合作及成立东盟区域人权机制的会议。
为了加强国际人权机构和东盟人权组织的合作,及协助东盟成立一个区域性的人权机制,联合国人权专署东南亚区域办事处於2月25至26日在泰国首都曼谷举办工作营,邀请非州、拉丁美洲及欧盟代表分享成立区域性人权机制的经验,及探讨东盟机制的可能模式。
受邀者主要为各会员国的外文官员和人权委员会代表,区域性的人权组织;我是以国会议员人权委员会秘书受邀出席。
各国官方代表的反应显示要成立区域性人权机制还面对障碍,因为有些国家领袖认为人权会对他们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体系制度产生影响和挑战,有些领袖甚至认为人权不符合亚洲人的价值观。
但是,隨着时日的转变及全球化的影响,有近半的会员国家包括其中印尼、菲律宾、马来西亚和泰国比较乐意成立区域性的人权机制,尤其是針对保护外劳和妇孺人权的课题。
成立区域性的人权机制能保护各会员国的人民的基本人权,各会员国领袖应在今年10月将接纳的东盟宪章里明阐成立区域性的人权机制的承诺,及擬定落实的时间表。
我呼吁我国首相扮演积极的领导角色,促使这项议程成功通过,因为以他为首的国阵政府声称是个爱民政府,欲建立爱心社会,保护人民的基本人权应是爱民的最基本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