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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Bank
Rakyat)以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在贷款服务引用Ahli(会员)和Bukan
Ahli(非会员)的字眼来隐瞒土著和非土著的含义,并敦促该政府相关公司停止有关误导的运作手法
如果政府有诚意要打造一间名副其实的“人民”银行,就必须以不分种族与宗教来贯彻在此银行的运作方针。但是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在该银行的贷款摊还表(Repayment
Table)清楚的分明“会员”与“非会员”之间在利息的区别,换句话说“非会员”必须比“会员”摊还更多金钱数额。暗中实施国阵政府一向不公平的土著与非土著政策。
我们非议人民银行不但只在此事误导民众,而且在2002年也把整个银行所提供的服务完全实行回教法的概念和名称。此银行还对外宣称是大马最大的回教合作银行,领导层清一色完全是巫裔,这完全拐离是“人民”的银行。
在1972年1月6日从大马合作银行(Bank
Kerjasama Malaysia Berhad)改成人民银行,当时才开始为非土著的提供服务之今,可是还是继续双重标准的服务。如果国政政府还迷恋着土著和非土著的失败政策,最终收益的还是朋党,并且分化民族之间的团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