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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手交
最尊贵的拿督斯里阿都拉巴达威
第一财政部长
Ministry of Finance
Malaysia Treasury, Ministry of Finance Complex
No. 5, Persiaran Perdana, Precinct 2
Federal Government Administrative Centre
62592 Putrajaya
尊贵的丹斯里诺莫哈末耶谷
第二财政部长
Ministry of Finance
Malaysia Treasury, Ministry of Finance Complex
No. 5, Persiaran Perdana, Precinct 2
Federal Government Administrative Centre
62592 Putrajaya
最尊贵的拿督斯里:
阻止批准119亿令吉全面收购拉昔胡申银行的交易,避免没有回酬保障的投资影响到国内打工一族所累积的公积金
我们促请财政部重新检讨公积金局要收购拉昔胡申银行的决定,并行使其酌情权阻止批准公积金局献议以22亿5千万令吉现款,收购拉昔胡申银行32.8%股权的建议,从而保障打工一族所缴纳的公积金。由于这宗交易最终所涉及的款项高达119亿令吉,因此财政部应阻止这宗对公积金构成一定风险,而且没有回酬保障的投资计划。
1.
一旦完成这宗交易,根据当局的批准条件,公积金局必须全面献购拉昔胡申银行的其余股权及债券,并以每股4令吉80仙全面收购拉昔胡申资本有限公司。这家属于拉昔胡申银行的子公司,拥有拉昔胡申银行有限公司的70%股权。一旦公积金局完成全面献购行动,当局还要额外支付64亿令吉,意即收购这家银行集团的70%股权,就要动用86亿9千万令吉的现金。
若要以32亿令吉的代价收购国库控库持有拉昔胡申银行另外30%股权,公积金局总共要耗资119亿令吉取得这家银行的控制权。若要国营积蓄机构用上119亿令吉当赌注,来收购单一的投资公司显然很不明智。
公积金局总执行长拿督阿兹兰再诺深信在未来一至两年,每年可取得6%至7%的回酬,以及随后每年可获8%至10%的回酬。民主行动党无法认同拿督阿兹兰的乐观态度,反认为有必要保护公积金局对收购拉昔胡申银行的投资利益。这家属于国内第
4大规模的银行,是否针对其可带来的回酬作审慎研究呢?当局将所有鸡蛋置入同个篮内,相等于把国内打工一族的利益当作赌注。
2.
民主行动党强烈反对公积金局拥有及经营一家商业银行。这意味公积金局偏离其原本作为"基金经理"的角色,并转换为"业主经理"的角色。这项收购行动将对马来西亚人辛苦赚来的退休金构成巨大风险。
3. 没有专长。公积金局没有经验或专长去拥有或经营一家商业银行。当其他参与竞购的银行献议收购拉昔胡申银行,是为了加强及扩大它们现有的分行网络,进而坐享规模经济所带来的利益。反之,公积金局高价收购拉昔胡申银行的行动,却无法为其带来相等的利益。
兼任财政部长的首相及公积金局总执行长拿督阿兹兰皆辩称,他们将找来銀行界专才来管理公积金局完成收购的拉昔胡申银行。除了之前提及高风险的问题之外,公积金局的收购決定也引起另一些疑问。
4. 第一,为何公积金局董事部坚信他們有最好的判断能力,找來专家负责经营及管理拉昔胡申银行?难道其他现有银行及其专家不足以做到这点吗?若另一家具有相关专家及经验的银行,向第一银行集团(UBG)收购拉昔胡申银行的股权,公积金局及其会员的利益岂非获得更好保障吗?
5. 第二,值得注意的是,公积金局沒有过往的记录,足以证明其有能力找來最好的专家,协助经营旗下所拥有的子公司。事实上,公积金局拥有
63%股权的子公司,即属于金融机构之一的马来西亚建筑协会有限公司 (MBSB),最近几年的表现可谓差强人意。公积金局无法取得可观的投资回酬,其中关键的主因之一,就是当局涉入一些令人质疑的工程,以及马建筑所累积的坏账。由于马建筑给拥有政治背景的公司,如面对经营亏损的柏华惹钢铁有限公司大笔的贷款而臭名昭著。单是在马六甲州,马建筑所累积的坏账超过1亿 5千万令吉。
马建筑在2002年的呆账高达44亿5千万令吉,2003年的呆账则高达43亿3千万令吉。在2002年,马建筑累积高达62%的呆账,乃国内所有银行最高的记录,反观其他银行平均所累积的呆账只占7.4%。截至 2004年杪,马建筑呆账高达41%,翌年杪则高达34%。这导致马建筑从1998至2002年期间,累积接近10亿令吉的损失额,致使其股本从原有11亿令吉遽跌至7千万令吉。如果公积金局无法寻觅适当的专家,来管理现有承受巨额亏损的子公司,为何首相及公积金局坚信本身有能力管理规模更大型的拉昔胡申银行呢?
6. 公积金局让其会员承受不合理的风险。根据 公积金局3千亿 令吉的总资产,当中有21.7% 或相等于650
亿令吉资金作为股市投资用途。因此,公积金局若耗費119亿令吉收购拉昔胡申银行,这相等占超过
18.3%的股市投资额。这种不符比率的投资额分配,显示當局的投资管理与分散投资不当。
7. 乖离基金管理原則 。公积金局收购一家银行不仅更改其管理原则,同时提高其会员所承受的风险,还会影响到公积金局的基金管理目标。一旦公积金局将焦点转向如何拥有及管理一家商业银行,那么公积金局不再殷切关心如何通过基金管理,为会员帶來更大的投资回酬。
8. 把优势基金转作不利用途。公积金局目前持有拉昔胡申银行 31.7%股權(当初
值23亿令吉)。尽管其股价最近因收购战而大起,但其实值却不超过一半 。在2005 年9月最低峰时期,公积金局的投资一度跌至每股
50仙,或相等于1亿1千500万令吉而已。
9. 收购后再脱售问题。沒有人能
夠保证公积金局能夠以高过或相等于全面献购的价格水平,将这批大量的股份脫售。万一股市出现负面
状況,公积金局必须以低过当初全面献购价的水平脫售,致使公积金局立即蒙受亏损。在很大程度上,公积金局正把一大部分的资金,投入起落不定的股市而承受风险。
10. 投资小组的"专业代表"是否赞成收购 ?最后,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公积金局7人投资小组的其中3名"专业代表",还包括马来亚银行总执行长拿督阿米桑(Datuk Amirsham Abd Aziz)
及联昌国际证券银行总执行长拿督莫哈末纳兹尔(Datuk Mohammed Nazir Abdul Razak) 。
我们是否有办法知道这两位主要的投资小组成员,是否同意公积金局欲收购拉昔胡申银行的决定?否则,公积金局董事部是否在投资方面显然粗心大意,并拒绝听取国内两大银行总执行长所提出的劝告?
11.
公积金局应坚守其宪章,而采取谨慎的方式管理国內打工一族的退休基金,包括通过低风险的投资策略,參与多元化的投资项目,以帶來稳定及合理的回酬。
12. 公积金绝非一般追求30% 回酬又风险奇高的" 飞跃成长基金" (aggressive growth fund)
。反之,公积金局只是个要求合理回酬,并尽量避开投资风险來保护其会员利益的收入基金(income fund )。
公积金局以高价收购整家银行的不寻常决定,无疑让国内打工一族的血汗钱被逼承受更高的风险。这个决定亦没有充分的商业与金融基础考量。如果这家银行非完全交由公积金局收购,而是由另一家具竞争力的金融机构去拥有,这批31.7
%股权可带来的回酬岂不更可观吗?
基于上述及其他尚未提到的因素,民主行动党促请财政部行使其监管权力,阻止公积金局完成收购拉昔胡申银行的过程,以避免公积金局引发新的丑闻。谢谢!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谨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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