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dapmalaysia.org

文告&评论

国家银行应确保国内银行实行公平与反歧视性的政策

民主行动党雪州主席欧阳捍华
20075
5(星期 六)在八打灵再也所发表的声明:

呼吁国家银行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国内银行实行公平与反歧视性的政策

 

马来亚银行规定其指定律师楼必须至少有一名土著律师及该土著夥伴必须持有该公司50%股权。

 

马来亚银行最近通知其所有指定律师,从今年71日起,该银行将修改委任指定律师的标准,并给现有指定律师律师楼直至200871日期限以符合新规定,包括有关律师楼须拥有至少3位合作伙伴,其中至少1名为土著伙伴及有关土著伙伴在公司拥有至少50%股权。

 

虽然国家银行周四(53日)发表文告说,就金融机构委任它们的指定律师一事,国行并没有发出指示或制定准则,但国家银行有必要规范国内银行实行公平及反歧视性的政策。

 

这无论在聘请员工丶升级丶招标丶客户服务等作业,都不应该根据种族或肤色,而是根据能力来评估。马来亚银行做法是过时,而且与国际管理潮流背道而驰。

 

现今的企业界及学术界所讲求的“良好公司治理”(Good corporate Governance)及“商业道德”(Business Ethics),与这家国内最大银行的管理文化显得格格不入。

 

由於全球化的来临,人才的流动也出现极大的变化。各大国际公司或机构都根据绩效来聘请人才,而不把肤色当成考虑的因素。马来亚银行的做法,只会被当成国际的笑柄。

 

此外,由於马来亚银行也属於政府关系公司,财政部也难辤其咎。国阵政府治理我国50年,“种族固打制”也同样在各领域包挂教育丶经济等生根了50年。

 

由此,我希望马来亚银行能够收回成命,政府及国家银行能够给人民一个清楚地交代。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