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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评论

非政府学校不得豁免政府考试费  违反“有教无类”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
2007年520(星期日)
于八打灵再也发表声明:

教育部漠视非政府学校,特别是独中及宗教学校学生的公民权益,以“公民没有选择进入政府学校及政府资助学校,就不能享有免除政府考试费惠利的做法”为由,违反“有教无类”的基本教育原则,没有一视同仁对待各源流学校学生,豁免政府考试费

我在此非议教育部长希山慕丁及教育部副部长韩春锦所发表及奉行的“公民没有选择进入政府学校及政府资助学校,就不能享有免除政府考试费惠利的做法”的言论及政策。

 

我认为,由教育部所举办的政府考试,包括小六检定考试(UPSR)、大马初中评估考试(PMR)、大马教育文凭(SPM)以及大马高级教育文凭(STPM)是面向全体公民的公共考试,无论是来自任何源流的学生都不应受到偏差的对待。

 

教育部的划分法,完全忽略无论是在独中、私人学校或宗教学校就读的我国学生,他们的父母都是纳税人。

 

由于公共考试经费动用国家教育资源,因此,任何履行纳税义务的公民家长,他们的孩子,无论在国内任何教育机构求学,都应该获得豁免政府考试费。

 

至于家长选择将孩子送入什么源流的学校接受教育,完全是家长的选择及国际公认的基本权利,教育部不应以“惩罚”的态度,剥夺公民的孩子们免费报考政府考试的权益。

 

教育部应该鼓励学生报考政府考试,但我置疑教育部长实施上述政策的动机,这除了对独中、私人学校或宗教学校的学生是一种歧视,也是为了强化国民学校、刻意忽略其它源流学校的做法。

 

如果教育部有意恢复家长对本地教育的信心,国阵部长们本身首先应该以身作则,将孩子送入本地学校包括中、小学,而不是把他们送到国外接受教育。

 

若教育部长希山慕丁认为豁免政府考试费能减轻家长负担,而独中、国际学校或宗教学校的家长有能力承担政府考试费,这种想法是站不住脚的。

 

民主行动党知道,在政府学校或政府资助学校有高收入的家长,而在独中、宗教学校就读的我国学生也有低收入的家长。将不同源流的我国学生进行划分,实施不平等的政府考试收费标准,是开倒车的做法。

 

我质疑教育部副部长韩春锦:为何至今仍对上述不公平的考试收费制度默不作声?这是不是一再证明马华正副部长都是“当家不当权”?

 

我们促请教育部立即纠正上述政策偏差,秉持“有教无类”的精神,豁免我国公民在各源流学校的政府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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