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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子根须交待槟第二大桥成本高涨原因 延期通车政府将不收过桥费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
于2008年1月24日(星期四)在槟城发表的声明:

许子根有必要交待槟城第二大桥成本高涨的原因,同时保证若大桥无法如期在2011年1月1日通车,政府将不会征收任何过桥费。

槟州首席部长许子根博士应该交待槟城第二大桥成本调高的原因,并保证若大桥无法在2011 年1月1 日通车,政府将不会征收分文过桥费。2007年 10月30日,许子根指鉴于建筑材料费高涨,导致亚洲最长即长达 24公里(其中17公里在水面)、连接槟岛及威省的槟城第二大桥,其成本将比原本估计的30亿令吉高出许多。

许子根在发表上述言论后迄今3 个月,但是他还未公布大桥新的估价成本。如果我们依据国阵所说的2007年通膨率只有2%,那么其现有成本应该比原本30亿令吉估价只超出600万令吉。

然而,许子根给予公众的印象却是大桥的建筑成本会上涨数百万令吉,甚至是数亿令吉。许子根应该基于透明及公共利益的原则,公布最新的建筑成本,毕竟公众最终仍需要缴付过桥费,将建桥成本偿还给两家获得大桥建筑合约的公司,即马友乃德有限公司( UEM)及中国港湾工程机构(CHEC )。

自然地,成本高涨将导致政府向公众征收更高昂的过桥费。作为首席部长,许子根有责任照顾人民的利益,并且尽可能控制其建筑成本。政府不应该重蹈1987年将南北大道工程交由马友乃德承建丑闻的覆辙。尽管有承包商以低至32亿令吉的价格竞标,但马友乃德却获颁发承包合约,以及让成本飙涨至60亿令吉。作为跟巫统有关连的公司,马友乃德经常享有特别的优惠。

一般上,一揽子承包商必须承担成本高涨的问题。然而,这类高涨的成本最终却由政府来承担。国人必须通过缴付更高昂的过路费,以及延长30年的特许经营权年限至50年,来承担这个更高的成本负担。国人原本只需缴付过路费至2018年,如今却要缴付至2038年。

民主行动党亦质疑槟城第二大桥特别工作队主席丹斯里再尼所作的保证,即大桥将在2010年竣工,并且从2011年1月1日开始通车。根据《新加坡海峡时报》2008年1月22日的报道,由于中国港湾工程机构与马友乃德对大桥的设计构造存有很深的歧见,加上DCX科技私人有限公司本月初通过入禀吉隆坡高庭,指控其所提呈的建议书遭人“剽窃”,导致这个工程被逼延迟。

丹斯里再尼可以畅所欲言或作出任何保证,毕竟直至2011年1月1日,我们才能够证明其说法有误。自从2006年11月12日动土典礼以来,整个工程迄今还未动工,如今双方对设计方案又存有歧见,加上面对法律诉讼问题,导致公众对槟城第二大桥能否如期通车持以怀疑的态度。

若要恢复公众对第二大桥能够如期竣工的信心,同时加强政府的公信力,许子根应该保证若大桥无法在2011年1月1日通车,政府将全面豁免征收过桥费。若许子根不敢这样做,国阵政府保证大桥将如期竣工根本是毫无意义的,而且只是为了掩饰整个工程延误的问题,以便有利国阵面对即将在2008年3月举行的全国大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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