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林敬益通过终止贷款方式惩罚那些没摊还联邦贷款的州政府,谁将摊还政府贷款?
行动党对能讯部长拿督斯里林敬益披露,那些没摊还或还清向联邦政府借贷来推行水务计划贷款的州政府,将会以被终止联邦政府贷款的方式被惩罚,感到震惊。这种惩罚方式是荒谬的,它不会吓倒州政府或鼓励她们摊还贷款。
据林敬益说,各州政府总共欠下联邦政府76亿令吉,即:
吉打 12亿8000万令吉 |
森美兰 10亿7000万令吉 |
彭亨 9亿6000万令吉 |
雪兰莪 7亿7200万令吉 |
马六甲 7亿零300万令吉 |
霹雳 5亿6700万令吉 |
柔佛 5亿2800万令吉 |
丁加奴 5亿零300万令吉 |
檳城 3亿3900万令吉 |
吉兰丹 3亿1400万令吉 |
砂拉越
2亿9600万令吉 |
沙巴
2亿9300万令吉 |
玻璃市
4100万令吉 |
总共 75亿6600万令吉 |
如果林敬益通过终止贷款方式惩罚那些没摊还联邦贷款的州政府,谁将摊还政府贷款?
这种惩罚方式太轻与很荒谬,会使大家都要向联邦政府借钱。
林敬益要通过2006年水供服务业法案(WSI)及2006年水务管理委员会法案(SPAN)使中央政府能够接管各州的供水服务来取回贷款。这种做法显然对那些没有拖欠与及时摊还贷款的州属,尤其是檳州很不公平。林敬益应通过其他行动取回贷款,因为现有的法律及联邦宪法提供许多途径。
基于8大理由,行动党反对WSI及SPAN,因为它们有违国家利益、消费人经济利益及违反获得能力所及自来水供应的基本人权。
1.威胁国家主权及安全,将水供交由外国人控制及拥有具风险,他们只志在赚钱,不会考虑到大马的国家利益。
2.
侵犯基本人权,因为获得廉宜自来水供应是任何良好及可信赖政府的法定责任。
3.让市场力量决定水供及否定无法负担者的获得水供权,有违各宗教的道德教义。
4.无法保护水源而克服环境上的忧虑,如巴生谷的私营化公司让用户饮用有臭味与受污染的自来水。
5.在这两项法案将带来的影响方面,缺乏諮询人民意见的民主程序。
6.将排污依附在水供上是不公平、不负责任与滥权之举,因为水供与排污应分开成两种不同的独立服务。
7.将表现与赔偿挂勾,没有提升竞争力及能力,因为赚钱的州水供机构未获得回报,反而与亏本及表现欠佳的机构一视同仁。
8.没有保障水供效率、价值及水质会提升,因为私营水供公司的记录差强人意。
许多用户,尤其是巴生谷居民投诉自来水骯脏,甚至遭到污染。如果无法保障干净自来水的供应,我们的经济发展如何能让外资有信心?行动党促政府全面检讨这两项法案,确保国家利益、用户利益及国人基本人权受到充份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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