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公积金局收购拉昔胡申不但是把雇员的血汗钱暴露于高风险的投资,也以牺牲掉其所应得的投资回酬来换取掌控银行的权力
雇员公积金局(EPF)总执行长拿督阿兹兰再诺在周五的记者招待会上发表数个该局收购拉昔胡申(RHB)的理由。
他指出雇员公积金局要‘提高该局在一些具备长期投资展望领域的参与’。他也期望在未来一至两年之内能够获得6到7巴仙的回酬率。除此以外,有关回酬率可能会更高,那就是8到10巴仙之间。另外,他也表示,与其让公积金局的投资机会‘流失掉’,这项决定更为‘保护公积金局的投资’。
公积金局选择收购一家商业银行,把雇员的血汗钱暴露在高风险的投资,行动党认为公积金局总执行长的这些理由都不是良好和有说服力的理由。
第一,作为一家诚信型的投资基金(prudent
investment fund),如果它要‘提高在银行领域的参与’,那么它应该评估各银行的能力和管理层的效率,并且以这些表现作为投资的标准。公积金局不应该收购整家银行,尤其是这家银行并不是银行界的佼佼者,而且公积金局在入股该银行之后还得委任新的经理们(因为雇员公积金局本身并没有这类的管理人才)。
另外,拿督阿兹兰也表示雇员公积金局有意愿把其现有的资金投资在其他领域,这很可能是具备良好表现的银行集团。很明显的,收购兴业银行的举动已经把雇员公积金局置放在一个相当尴尬的地位,因为雇员公积金局在成为一家银行的主人之余,也违反它本身的目标,那就是一个把资金投资在有表现的基金经理。
一个良好和有诚信的基金经理如果要投资在某一个领域,他不会冒冒然把所有的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就好像这次公积金局收购拉昔胡申一样。此次该局新投入的100亿令吉其实占了其496亿令吉总投资额(根据公积金局2005年的年度报告)的20巴仙。如此不均衡的投资方式(把资金全部投资在同一个股项)只是说明了该局差劲的资金投资管理。
第二,我们对拿督阿兹兰的数据感到非常好奇。他到底基于什么理由而说能够在未来1到两年之内获得6、7巴仙甚至更高的10巴仙的回酬?在没有展示任何实际计划下,再加上现存的某些未知数,如兴业银行未来管理层的人士以及该银行未来潜在的新股东,拿督阿兹兰的数据是不是从天而降?拿督阿兹兰也没有告诉我们,如果该局要获得这么高的回酬,是否意味着公积金局必须把资金投资在高风险的地方,同是也可能会面对严重的损失。
难道拿督阿兹兰已经忘记了公积金局当初投资在兴业银行的时候是每股10令吉,现在这个价码已经滑落到4令吉60仙,而且在最低价的时候,也就是大约两年前,兴业银行的股价一度只有50仙,纸上损失竟然高达95巴仙?在宣布可以获得更高回酬的时候,他却拒绝向广大雇员担保,即该局将保护他们的血汗钱,他还说‘商场上并没有担保这一回事’。如果雇员公积金局投资在拉昔胡申并没有获得如期的回酬,拿督阿兹兰是否准备辞掉公积金局的总执行长职位?
第三,以收购整家商业银行的股权来维护其本来在该银行所拥有的31.7巴仙股权是非常差劲的投资策略。如此策略可能会导致适得其反的效果。在没有经过独立研究来探讨这100亿令吉投资,任何方式来扯低公积金局在一家银行的股权投资成本简直是把优良的资金投资在败坏的地方。
公积金局是否在告诉我们一点,那就是兴业银行才是唯一一家值得投资,回酬最高的银行?该银行是否真的是那么吸引人,使公积金局一定要收购所有该银行的股票,然后承担主人所必需承担的风险?收购拉昔胡申之后,公积金局必须承担该公司所肩负的32.5亿令吉的债务。
更令人不解的是,公积金局说在收购之后,该局会脱售大约35巴仙的股权给两三名策略投资者,以便降低该局在该银行的股权。问题是如果这些投资者对改善银行的表现扮演重要的角色,为何公积金局不与他们联手收购兴业银行?如果公积金局认为它可以把银行的股票以高价脱售,意图赚取块钱,为何这些买者当初不献购该银行?如果公积金局还没有确认新的策略投资者,公积金局董事局是不是先斩后奏,把马来西亚雇员的血汗钱暴露在高风险投资处?
明显的,以上的问题显示整个收购行动是以‘先购、后思、然后才期待最好’的态度来进行。公积金局应该坚持其原本的原则,那就是以诚信的态度、降低投资风险,分散投资的方式来处理广大马来西亚员工的退休金,以确保该局能够为人民的投资带来低风险和合理的回酬。公积金局本来就不是一名‘业务的经营者’。
行动党谨此重申我们的呼吁,即要求财政部重新检讨公积金局收购兴业银行,并引用他们的权利阻止这项收购,保障广大马来西亚员工的权益,确保他们的血汗钱都是以专业和诚信的方式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