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Skip to content

槟州政府拟制定资讯自由法,却遭州法律顾问以违宪为由阻止,雪州政府一旦争取制定资讯自由法成功,槟州将随后跟进

民主行动党、全国新闻从业员职工总会,甚至人权委员会年复一年促请联邦政府废除印刷与出版法令、内安法令、机密法令及其他自英国殖民时代沿袭下来压制人民的法律。我们甚至要求政府制定资讯自由法令,确保政府行政能干、公信及透明。

新闻自由倒退

政府非但没重视我们的要求,反而实施更多的媒体管制。仅仅在今年首四个月,新闻自由非但没有进步,媒体受干涉的情况反而不断发生。

在2010年4月22日,ntv7清谈节目《非谈不可》得过新闻奖的制作人黄义忠为了抗议首相身边的人反对节目而屡次的政治干预,以及电视台的过分自我审查及无理限制而辞职明志。他说:“这种自由限制形同惩罚这个节目,严重打击制作团队的专业。”

数天后,第二电视节目制作人周泽南也投诉他制作的砂拉越巴贡水坝计划专题节目遭腰斩,大马电视台总监依布拉欣耶哈也因为担心节目内容将影响国阵在即将举行的诗巫补选的胜算而直接下令腰斩该节目。

今年限制新闻自由的其他案例包括:

  • 今年3月,内政部“劝告”中国报采取纪律行动对付报道总警长递函辞职的总编辑。该报立即执行“劝告”,要该报总编辑停职两周,同时就该报道在该报封面刊登道歉启事。
  • 今年2月26日,内政部发出警告信,要求星报解释2月19日刊登其执行编辑针对回教法律课题所发表,题为“说服而不是强迫(Persuasion, not compulsion)”的评论文章。该报也就该文章向其读者道歉。
  • 一星期后,星报拒绝刊登其专栏作者玛丽娜马哈迪的专栏文章,因为该文章触及2月鞭笞回教妇女课题。
  • 充公被视为对国阵不利的书籍,威胁书商。 在今年1月及2月份被充公的书籍是《正义在哪里》(Where is Justice)及《一个搞笑马来西亚》(1Funny Malaysia)。

政府却没对付诬蔑民联政府、宣扬种族仇恨甚至暴力的马来西亚前锋报。撒谎自由不等同新闻自由。同样的,报章应当遵循新闻自由其中一个基本信条,那就是提供回应的权利。国阵操控主流媒体一直以来总是拒绝提供民联领袖回应的权利。

在槟州,州政府拟制定资讯自由法令,却遭槟州法律顾问反对,理由是此举违宪。根据州法律顾问,资讯属于联邦政府权限,不在州政府权限以内。州政府目前在紧密跟进雪州政府制定资讯自由法令的努力,一旦雪州政府成功制定该法令,槟州政府将在槟州立法议会制定同样的法令。

新闻一定要自由。马来西亚人民,让我们一起来争取自由!

槟州首席部长兼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
于2010年5月2日(星期日)在乔治市发表的世界新闻自由日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