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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收购制度(FIT)的“先到先得”制应改为“所有合格者”制

马来西亚终于落实电力收购制度(FIT),鼓励太阳能、生物能、沼气和水电技术产电。对于一般民众来说,FIT是再生能源每小时千瓦发电的付费。迄今为止,FIT是刺激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的最成功机制。

从1991年开始,德国、西班牙、丹麦和超过40个国家已有首创政策和立法,也证明FTI是再生能源最快,最便宜和最广泛发展的制度,FTI为再生能源的个人或企业带来利益。

FIT意味额外收入,再生能源估计在2020年至少为私人企业带来700亿令吉的收入,或至少17亿6千万令吉的政府税收。为了吸引槟州再生能源工业,槟州政府考虑在下月初宣布某形式土地价格的激励政策。

在马来西亚公用企业上,国能公司将享有长期降低发电成本的免费能源,我认为非政府组织应该善用FTI制度卖电给国能,所生产的电力将不需要额外的传输线,就能连接到国能电网。

我国目前再生能源占总发电不到1巴仙、煤炭40巴仙,而天然气则占55巴仙。马来西亚政府希望到2015年,再生能源能占总结构的5.5巴仙,而2020年提高至11巴仙,这将减少化石燃料,如石油、煤炭和天然气勘探和开采活动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FIT预计将明显促进国内的经济增长,也支持永续环境和促进政府提倡的“平价电网”。用电超过300千瓦(KW)或每月电费超过77令吉的用户将被征收多1%费用,槟城每年贡献近乎2000万令吉的能源基金,如果槟城的企业或个人用户没有机会从FIT中受惠,这是不公平的。

大马永续能源发展机构(SEDA)设想每人都可以成为独立发电厂,虽然只是纳米独立发电厂,小型但干净和持续能源的生产者,生产绿色电力(非化石燃料发电的大型独立发电厂)和执照经销(如国能)有义务购买电。如果你家有一个太阳光电(PV)发电机,你可以申请将发电机连接到电网,在未来21年卖电给国能。

干净、环保、零排放的太阳能和可持续的再生能源符合槟州政府的要求,永续使用能源,不让天然资源枯竭。

问题是,申请过程并不像看起来的简单,是否能在屋顶安装太阳光电系统前,根据大马永续能源发展机构的3快速步骤与国能签署的再生能源电力购买协议(REPPA)。我们希望今天的会议可以简化一切。

如果我们目前投资太阳光电系统,预计能在8至9年回本,并在21年内获得一定的回酬。日光越长,连接到电网的电力和收入就越多。我获知槟城和哥打峇鲁拥有全马最棒的日光!槟城不只是拥有美食、古迹和山水,还有最长的日光!

大马永续能源发展机构在2011年12月1日邀请全民,包括用户、小型的独立发电商(最多30兆瓦,但太阳光电发电量只有5兆瓦)的申请,和预订要卖给执照经销的绿色电力。4个再生能源每年都有固定配额,即是生物质(包括固体废弃物)、沼气(包括垃圾填埋)、小水电和太阳光电发电,当中非个人的太阳光电发电申请回响很大。

令人担忧的是,槟城人可能无法在“先到先得”制度下获批准。根据大马永续能源发展机构于12月7日的说法,还有6650千瓦太阳能源的配额;2013年上半年为1650千瓦,2013年下半年和2014年上半年的额量各为2500千瓦。

将这些数字转到家庭用户的话,就是说665独立别墅业主可生产余量(假设平均产电10千瓦);若半独立别墅业主产电的话,假设他们产电5千瓦,将有1330业主获得分配余量;若典型住家用户安装3千瓦太阳光电板的话,那有2217户获得分配产量。难道从2013年开始,全马才有2217住户?

我认为,太阳能2011/2012年的固打分配,即190兆瓦中只占50兆瓦或26巴仙是不够的,有鉴于FTI计划反应热烈,我促请大马永续能源机构增加配额,使我们能够加快实现“平价电网”

,让绿色产电成为生活一部份。

“所有合格者”制度应取代“先到先得”制度,确保所有大马国民从1%被征用费用中获利,成为纳米独立发电厂。

槟州首长林冠英
于2011年12月16日(星期五)在首席执行员研讨会的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