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高等法院判决伊斯兰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西蒂玛丝杜拉需支付总计75万令吉的赔偿金,因为她于2023年在甘马挽的一场活动中所发表的表亲论实属诽谤。
西蒂玛丝杜拉需向民主行动党三位领袖支付总计75万令吉的赔偿金,其中林吉祥获赔30万令吉,林冠英获赔25万令吉,郭素沁获赔20万令吉, 同时需要支付7万5000令吉的诉讼费用(每人2万5000令吉)。根据裁决,若西蒂玛丝杜拉未能在期限内支付赔偿金,则每年须额外支付5%利息。
高庭法官拿督郭树顺还裁定,西蒂玛丝杜拉在2023年于甘马挽发表的演讲及在社交媒体上流传的言论属于诽谤,且缺乏证据支持。
西蒂玛丝杜拉的言论带有恶意,其“公平评论”的辩护理由不成立。
伊党甲抛峇底区国会议员西蒂玛丝杜拉于2023年11月4日,在甘马挽的一场活动中声称,民主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以及已故马共总秘书陈平是亲戚关系。此外,她还提到行动党全国主席林冠英的妻子周玉清与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有亲戚关系。
针对这一“表亲论”,林冠英于同年11月7日公开要求西蒂玛丝杜拉在48小时内提供确凿证据,证明林吉祥与李光耀及陈平三人确为表兄弟关系。然而,由于未获任何回应,林吉祥、林冠英及郭素沁决定正式提出诉讼。
早前,起诉人林冠英、林吉祥及郭素沁与西蒂玛丝杜拉进行“表亲论”诽谤案调解时宣告失败,案件于9月3日进行首审,高庭法官拿督郭树顺将此案定于12月4日下判。
此案法官是拿督郭树顺,起诉方的代表律师是山卡拉奈尔,答辩方的律师则是尤斯里法里扎和莫哈末法依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