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万宜国会议员谢瑞詹今日发表文告,呼吁当局暂缓援引588法令(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条文调查与提控讽刺和模仿作品创作者。
谢瑞詹指出,根据媒体报道,警方援引多条法令调查艺术家法米惹扎,包括《通讯及多媒体法令》(588法令)第233条文。
“艺术家法米惹扎认为,所涉图像属于一种讽刺形式,而讽刺不应被视为犯罪。”
谢瑞詹表示,政府在《2024年通讯及多媒体(修正)法案》中,已将讽刺(satira)和模仿(parodi)的字眼,从第233(1)条文的虚假(palsu)元素中剔除,以捍卫和拓展民主、艺术、文学的创作空间。
他说,《2024年通讯及多媒体(修正)法案》已获得国会下议院(2024年12月9日)及上议院(2024年12月16日)通过。国会通过此修正法案,清楚表明有必要保护讽刺和模仿作品,但这些修订有待生效。
“在等待御准、颁布宪报、确定(修正案)生效日期期间,当局应暂缓援引《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条文,调查及提控有关讽刺与模仿行为。”
他也说,由于讽刺和模仿作品目前仍被归入第233(1)条文中的“虚假”元素,而已通过的修正案并无追溯力,因此建议当局暂缓执法,以尊重修法目的。
谢瑞詹提醒执法当局,每一位马来西亚公民有权享有言论和表达意见的自由,这些权利只能在符合《联邦宪法》的法律下受约束,不能肆意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