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表示,财政部已正式宣布调整电子发票制度的落实时间。
“在我向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阿米尔韩查数次会谈,反映中小企业面对的现实挑战与反馈后,财政部最终作出了适当的调整。”
林慧英衷心感谢财政部与内陆税收局展现出的开放态度,也感谢所有商家与组织过去给予的建设性意见。
“我将继续尽一份力,推动更体贴人民与更具包容性的财政政策。”
昌明政府理解商家挑战
内陆税收局发文告指出,昌明政府理解微型、小型与中型企业(PMKS)面临的各种挑战,需要充分的准备时间配合实施电子发票制度。
因此,财政部决定宣布:
- 年收入或销售额低于50万令吉的商家,暂时豁免强制实施电子发票。
- 年收入或销售额介于100万至500万令吉的商家,其实施时间将延后至2026年1月1日。
- 年收入或销售额不超过100万令吉的商家,其实施时间延后至2026年7月1日。
过渡期间(为期6个月)允许:
- 所有行业/活动使用合并电子发票(Consolidated e-Invoice),包括出具整合账单。
- 可在“商品或服务说明”栏位填写必要信息。
- 若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只需开具合并发票,无需每笔交易单独开票。
从2026年1月1日起,对所有已落实电子发票的商家,凡是单笔超过1万令吉的销售或服务交易,必须开具单一电子发票,不允许使用合并电子发票。
内陆税收局提供以下协助与查询方式:
- 到访内陆税收局办事处(Pejabat HASiL)
- 电子发票热线:03-8682 8000(24小时)
- MyInvois 在线客服 Live Chat
- 电邮至 [email protected]
- 客户反馈表:https://feedback.myinvois.hasil.gov.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