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文告
民主行动党强烈谴责阿克马昨晚在甲抛峇底率队游行并在一家五金店前进行示威的行为,尽管全国总警长及槟城总警长已事先发出劝诫,避免举行任何集会。
此举显然带有针对该名商家的霸凌与恐吓意图,尽管有关商家已针对错误悬挂国旗公开道歉,警方也仍在针对案件进行调查中。
阿克马无视警方劝告的行为,同样是对法治的挑衅,并扰乱公共秩序,导致附近商家感到不安,被迫提前关门停止营业。
这种极端行径已经逾越法律与多元族群社会和谐的道德底线,必须必须依法追究。
因此,我已指示民主行动党社会主义青年团就昨晚的事件,引用《刑事法典》503条文(刑事恐吓)、《刑事法典》504条文(蓄意发布挑衅言论意图破坏公共安宁)和《刑事法典》505条文(发布足以引起公众恐慌的言论)向警方报案。
同时,报案也将引用新生效的反霸凌条文,包括《刑事法典》第507B条文(导致受害者感到被骚扰、困扰、恐惧或惊慌)和《刑事法典》第507C条文(语言行为足以导致受害者被骚扰、困扰、恐惧或惊慌)。
我再次强调,国旗作为国家主权象征,必须以正确、庄严的方式悬挂。然而,以恐吓、霸凌及蓄意制造紧张局势,并非解决问题之道。
陆兆福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