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援助金发放机制歧视单亲家庭,许多单亲妈妈即时提呈了相关文件,如配偶的死亡证书、离婚证书、离婚程序法律文件等等,却被列为“单身”的组别,在2016年仅领取400令吉的援助金。
根据许多单亲申请者更新资料时表示,即使他们在上诉期间进行上诉,过后却没有获得任何有关上述成功或失败的信函,因此在第二阶段发放援助金时却苦等无获,最终也只好无奈接受。
这些单亲家庭在2015年或以前依然领取“家庭”组别的一马援助金,因此政府的作业程序和定义显然是每年不同,至于不同之处也没有明显让申请者知道,反而“暗渡陈仓”有想少给钱之嫌。
有关一马援助金的信函也时常迟寄到援助金受惠者或申请者手中,如最近才发出的通知信,敦促欲更改或更新资料的受惠者在12月5日之31日之间进行更新,但信函却在月底最后一个星期才寄给人民,使得民间形成一阵恐慌。
如果援助金的批准或拒绝信函也迟寄到受惠者或申请者手中,那么被拒绝的人士便来不及上诉。
信函迟寄到受惠者手中也衍生其他问题,如在2016年第2或第3期发放援助金的时候,一些没有银行户口的受惠者因为久久没有收到援助金兑现卷而到税务局询问,当局人员便立刻印出相关信函及兑卷让受惠者到银行领取援助金,岂料在几个星期后才收到正式信函,但受惠者误以为是下一期的援助金又到银行领款,结果被列为“重复领取受惠金”,而拒绝发放第3或最后一期的援助金。
后来需要到税务局上诉,才能领取最后一期的援助金。而有关拒绝发放的结果也是在久等无获的情况之下,特地到税务局咨询才得知有关事宜。
由于一马援助金几年来的作业方式和标准都不断在变,同时也没有明确的指标,因此我呼吁所有丧偶或离异的申请者准备好有关文件,无论任何年龄,以免在2月发放援助金时被拒绝却迟收到信函,措手不及错过了上诉时机而无法受惠。
我也呼吁单亲家庭在1月及2月间积极上网检视自己被批准的组别,以免被政府列为“单身”,而民众可以到兵如港州议员社区建设中心检查。
此外,我也敦促政府厘清一马援助金发放标准,如表格中婚姻状态的2号(IBU/BAPA TUNGGAL/BALU/JANDA/DUDA)的定义、申请的附加文件一次性征取、第三年没更新资料者才发出通知更新信函等等。
| 民主行动党社青团总团国际事务主任兼兵如港区州议员李存孝 于2016年12月29日(星期四)在怡保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