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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局拖欠雪州12市议会3千6百万2016年度消费税

根据大马皇家关税局的数据,在44万1000家消费税登记公司当中,共有6万2000家公司无法悉数缴税,导致当局必须发出温馨提醒,好让这些企业马上缴付税款,以免遭当局采取法律行动对付。

针对关税局此举的效用,我想询问关税局关于他们自2016年起拖欠雪兰莪州12个地方政府的消费税退税事宜。雪州地方政府可以对关税局采取什么行动吗?根据资料,单单在2016年第4季,关税局拖欠12个地方政府的款项,就高达3千618万2千986令吉95仙。这令人难以接受,因为关税局当初向所有登记公司承诺,会在最迟28天内退还销项税(Output Tax)。

根据2014年《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64条文,任何供应给中央政府或州政府的产品或服务,是不受到法令限制,除非部长通过颁布宪报发出指令。任何供应给地方政府和执法单位涉及执法和管制用途的产品和服务也不会被征收消费税。因此,关税局先向地方政府征收消费税并在过后归还,是不合情理的做法。这只会增加地方政府年度预算的工作负担及繁杂的程序,同时也令地方政府的财政受到不必要的压力,因为必须在每项基础建设上额外准备6%的消费税。

关税局应该在政府公共开销上使用豁免信系统,以避免目前的种种不便。例如,地方政府所委任的每一家承包商或供应商都可以获得关税局发出的消费税豁免信函,以便在他们所发出的单据上列出0%消费税,过后才向关税局索取销项税。这是相当简单的原理,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不直接落实。这令人难免猜疑中央政府是否已快破产,急需要地方政府的消费税以维持开销?

民主行动党雪兰莪州组织秘书兼无拉港区州议员黄田志
于2017年7月4日(星期二)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