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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经5年两度审讯讨回清白 吁政府放过沈可婷

我呼吁政府在蚊型脚车死亡飙车案件上放过沈可婷,勿再针对相同事件再度上诉以彰显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相同案件两度审讯巳经足够

销售员沈可婷的案件在新山法庭历经4年半、经过地庭两度审讯判决无罪已经显示沈可婷没有违法驾驶、没有超速也没有醉酒驾车,因此首相署应该指示总检察长勿再针对同样案件上诉,以让当事人可以回复正常的生活。

我个人对于不幸发生车祸的8名死者家属深表同情,但是身为国会议员他有责任去提醒政府去维护社会公义。

新山地庭经过审讯宣判沈可婷无罪释放,过后控方不服上诉到新山高庭,高庭后来指示地庭重新审讯;经过第二回审讯,新山地庭于上周日再次宣布沈可婷无罪释放,即然相同案件两度审讯皆证明了沈可婷的清白,政府不应该对此再纠缠下去,因为这不但浪费总检察署的资源与时间,而且也违反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国盟贪污案撤控却对付无辜小民

广大国人有权针对政府的决策提出质疑,因为总检察署在巫统总秘书拿督斯里阿末马斯兰涉嫌收受200万兼向反贪会提呈假证供案件上未经审讯即撤回控状,可是对于普通小市民,政府却严型伺候,这种双重标准严重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制精神,也充分体现当今政府“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双重标准,这是非常不应该发生的事。

我将在近日向掌管法律及国会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旺祖乃廸反映沈可婷的案件以还当事人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