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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许伊党诽谤,不许他人嘲讽。

今年4月10日,一张讽刺拉兹曼的小丑图像被发布,这张图像清楚展现了拉兹曼作为一名经常诽谤、造谣和抹黑的诽谤之王形象。

拉兹曼的诽谤记录可谓是恶迹斑斑,甚至成为法庭诽谤案的常客。

作为一名青年团领袖和人民代议士,我有责任和义务澄清事实,并对这位不负责任的资深反对党领袖,用政治幽默的方式还击他各种各样不实的指控。

然而,讽刺图一出,这位反对党领袖的反应匪夷所思。他非但没有通过澄清或辩驳来证明自己,也没有对自己过去糟糕的言论道歉,反而大动干戈选择报警。如今,接近两个月后,我接到警方传召录口供。

拉兹曼这种过激的反应,显示出他对言论自由的恐惧,对批评的不安,想通过法律手段恐吓反对者,制造寒蝉效应。因为一张图片,就要求警方介入,是对言论自由的打压,也是国盟政客玻璃心的最佳体现。

马来西亚是个民主国家,伊党从政那么多年,难道一张图像都容不下?如果伊党领袖动不动就因不满讽刺而报警,试想如果伊党再次当政府,会如何对付异议者?

政治讽刺,本是民主国家最温和的批评方式。在全球民主国家,政治讽刺一直以来都是一种合法、合情、合理而且广泛被民众、媒体甚至是政府接受的批评方式。所以,我想强调的是,讽刺不是人身攻击,而是公共监督。

在马来西亚,我们也有如Zunar和Fahmi Reza等的艺术工作者,长期以来批评各政党领袖,无论是国阵、希盟或国盟,从未手软。然而,我们从未因为成为讽刺对象而报警,因为我们知道,这正是民主的体现。

动辄报警,是对言论自由的恐惧与敌意。

拉兹曼对一张讽刺图如此过敏,甚至报警并动用警方资源进行调查,只能说明他对批评极度不安,且只能希望透过执法当局来对付政治对手,因为他根本无法以论述回击。

我必须再次强调,这是不健康的政治文化。

在一个民主国家,如果一名州议员因一张图就被传召录口供,那还谈什么创作自由?还谈什么民主权利?而若这样钳制言论自由的政治人物掌握更多权力,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讽刺不是侮辱,而是公共监督。政治讽刺不同于人身侮辱,它不针对个人私德,而是回应公众人物的行为、言论和政策立场,尤其是政治人物。

拉兹曼身为反对党领袖,频频发表不实言论,本就必须接受公众监督。他若不能接受反击,就不适合参与公共事务,应该早日退休。

一张讽刺图并不会造成名誉损失,更不是刑事案件。它的存在,是在提醒公众辨识真假、对照现实,也是民主社会人民表达的一种方式。

言论自由,必须包括批评与反讽的空间。倘若政治人物想要让所有图像、语言、文字都必须投其喜好,那他不适合生活在民主世界里,唯有独裁政治适合他。

身为一名政治人物,我捍卫所有人批评我的权利;但我同样有权回应、不屈服、不沉默。拉兹曼的行为,已经不是意见之争,而是赤裸裸地滥用体制试图打压异议。

我要强调,我本人将坚持维护言论自由、创作自由和表达自由,拒绝一切形式的白色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