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出席居銮中华校友会的“情牵冬至”活动, 除了必不可少的汤圆,还有别开生面的漆扇体验!
冬至昼长夜短,阴消阳长,希望我国局面开拓改革新局。
致辞中我对吉兰丹州宗教事务局和哥打峇鲁市议会联合展开禁止州内 酒店饮酒活动的行动,包括华社举办宴会也不能带酒前往以酒助兴, 华社婚宴也无法以“喜酒”来“饮胜”的课题, 表示这已经违反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十一条赋予各族人民宗教信仰的 自由和发展权益的保障。
有鉴于此,中央政府应该介入,寻求法庭解释宪法, 裁定有关地方政府的条例,包括一向来禁止酒店卖酒的条例, 是否违反宪法。
当对方政府制定的条例或州政府制定的法律违反联邦宪法, 尤其是当相关条例严重影响人民的基本人权、日常生活和宗教信仰, 中央政府应该立场坚定的进行维护。
就像人权的基本原则:我不同意你的看法, 但是我捍卫你的发言自由;同样的,我不喝酒, 但是我捍卫你的喝酒权利。
吉兰丹的禁酒不是文化冲突,而是政治保守化的强势单元政策, 对马来西亚昌明大马的多元理念的挑战, 对国家形象乃至于民众生活造成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