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促请涉嫌一马发展公司贪污案的大马富商刘特佐尽快现身接受审讯,除非对方对其精英律师团没有信心可證明其无辜。
美国司法部两天前起诉刘特佐,罪名是密谋洗黑钱和密谋违反外国贿赂法。
刘氏的律师团辩词是基本的法律原则是无罪推定原则(presumed innocent), 意思是指刘氏在法院上应该先被假定为无罪,除非被證实及判决有罪。
问题是,刘特佐仍然潜逃,不愿现身。
刘特佐曾多次坚持他是无辜的,其昂贵的著名律师团该能够轻易地證明这一点,特别是刘特佐再次声称他真的“没有参与”和“是无辜的”。
是刘特佐或其律师团对美国和马来西亚的司法系统没有信心吗?如果真的是,那麽刘特佐是否可建议他心中理想的国家名单,以进行接受审判,并證明他在一马发展公司贪污案的国际诈骗行为是无罪的。
我呼吁刘特佐不要再逃避,勇敢现身面对一切,趁机洗脱罪名,在社会上抬起头来。
| 民主行动党甲洞区国会议员林立迎 于2018年11月2日(星期五)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