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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沙希淡不要以需要宪法或选民不知在何处投票等不合理的借口,妨碍国家的民主进步

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沙希淡指若要落实年满21岁公民自动登记为选民的措施,或需先修改宪法后才考虑的言论,显示了国阵缺乏政治意愿推动民主进程及改革。

投选政府是民主体制下基本的公民权利,不应该对此设下种种限制,令公民有“选民”与“非选民”之分。我促请政府推动三项选举改革,以鼓励更多人参与民主政治的建设:

一、我国公民达到投票资格的法定年龄,应该自动登记成为选民。现有的选举制度充满繁文缛节、浪费人力资源,登记选民制度就是其中一例。民主制度成熟的国家如英国、芬兰、澳洲、加拿大,甚至是印尼和台湾也落实了自动登记为选民的措施。马来西亚若也是奉行民主政治的国家,就没有理由拒绝这项选举改革。

二、法定的投票年龄,应该从原有的21岁降低至18岁。目前全球约有90%国家,包括邻国印尼、菲律宾、泰国和柬埔寨,都已把投票年龄降至18岁以上,以鼓励更多年轻选民参与国家的民主建设,提早关心公共事务。马来西亚自诩为领先东南亚的民主国家,民主进程却被抛在后头,显示了国阵政府缺乏在这一方面的政治意愿。

三、接纳选举改革国会特委会提出的22项建议,包括明文规定政府只能在完成4年任期之后才解散国会、政府提供资金给胜选的政党和候选人、公平和自由使用媒体、清理选民册等。这些都是第13届全国大选来不及落实的提案,不应继续拖延或不了了之。

我敦促朝野政党及选举委员会携手合作推动选举改革,为第14届全国的大选的公平和干净打下基础,还选民一个真正的民主选举机制。

我也呼吁沙希淡不要以需要宪法或选民不知在何处投票等不合理的借口,妨碍国家的民主进步。我希望沙希淡放下政党立场,以专业和理性的态度看待我国的选举改革,而非继续耽误或逃避他的职责,对国内日益高涨的选举改革压力视若无睹。

民主行动党全国副组织秘书兼全国大选备战委员会秘书伍薪荣
于2014年7月1日(星期二)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