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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内政部长及全国总警长皆政治化改教案的小孩扶养权,拒绝听命于民事法庭谕令办事,首相建议提交该争议案由联邦法庭审理到底有什么用呢?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建议牵涉改教案扶养权的家庭利用联邦法庭解决争议根本是空口说白话,因为首相自己属下的内政部长阿末扎希及全国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因为这事件可以藐视民事法庭谕令。当内政部长及全国总警长皆政治化改教案的小孩扶养权,拒绝听命于民事法庭谕令办事,首相建议提交该争议案由联邦法庭审理到底有什么用呢?

与其提出这种建议,纳吉应该命令总检察长、内政部长及全国总警长履行他们在联邦宪法明文之下应尽的宪政职责,执行民事法庭所下的谕令。难道是他们,甚至是首相本身忘了就任时宣誓要卫护、保护及捍卫马来西亚联邦宪法吗?

在这件令人难过的改教案扶养权争议中,问题不在于联邦法庭给予优先审理与否,而是国阵联邦政府是否尊崇自然正义原则,还是不公正地只因为任何一方家长皈依伊斯兰教,就赋权让他或她有权力单方面改变其儿女的宗教信仰。

上个月上诉庭已经驳回皈依穆斯林的维兰(伊赞阿都拉)要求搁置芙蓉高庭判予其信仰兴都教前妻蒂芭获得两名孩子扶养权的决定。在怡保的另一案件,瑛德拉甘地在今年初获得高庭庭令传召其前夫,因为藐视法庭谕令不肯交出他们6岁的小儿子帕玛纳丹。然而,伊斯兰法庭却基于丈夫是穆斯林的原因,将扶养权判予该名孩童父亲。

任何和睦与尊崇法治的民主国家是不会允许将不足龄孩童与其母亲分离的事件发生。除非有证据显示母亲没有能力照顾其小孩,否则只因为宗教因素就将不足龄的孩童与母亲分开,这是多么令人难以接受与残酷的事。很不幸的,这完全没有顾虑到父亲改信伊斯兰到底是诚心的信仰,或这只是对母亲进行报复及抢回孩童扶养权的工具而已。

如果纳吉真的担心这群被改教案纠缠的孩童的命运与福利,他就必须根据他就任时曾宣誓保护、维护及捍卫马来西亚联邦宪法,去履行他的宪政职责,执行民事庭谕令,交还孩童给其母亲。

同时,纳吉也必须关注阿末扎希、警方及总警长无法防止警方扣留犯频频丧生的事件。前几天,槟城又发生警方扣留犯死亡事件,让槟城警方扣留犯死亡案例增加至7宗,全国第10宗。

将警方扣留犯死亡都归咎于健康问题,不只是推卸责任,同时也显示这屡屡发生,惨无人道的扣留犯死亡事件,将周而复始发生,让更多的无助家庭悲痛莫名。很明显的,全国总警长无法胜任其职务,应该引咎辞职。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及巴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
于2014年6月13日(星期五)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