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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巫统,根据最新的联邦法院判决,政党不可提起民事诽谤诉讼

我提醒巫统,根据最新的联邦法院判决,政党不可提起民事诽谤诉讼,为何还要威胁起诉“当今大马”和“Astro Awani”被指刊登诽谤巫统的新闻,浪费法庭的资源?

2017年7月马华入禀诉讼起诉我诽谤,联邦法院七司于去年3月裁决,政党不能起诉诽谤要求赔偿,因而推翻高庭和上诉庭的判决,批准我要求撤销马华起诉我诽谤的上诉申请。

当时的最高法院的裁决会造成巫统将起诉两家媒体涉嫌诽谤的威胁成为无效,所以巫统根本是在浪费各方的时间和资源。

难道38名巫统国会议员没有告诉该党关于政党诽谤诉讼的最新法律规定?还是因为巫统因内讧加剧,无法再行使执政党的责任?

如果媒体发布任何虚假新闻,巫统应指示党员向警方,通讯及多媒体部等相关执法单位投诉,而不是以民事诽谤诉讼向媒体喊告。

新闻媒体在现代民主社会中扮演的角色,是作为一种政府三权(行政权,立法权与司法权)以外的第四权组织,用以监督政府,防止政府滥权,同时保护媒体自由。

因此,马来西亚的媒体机构可不必再理睬任何政治威胁。

我提醒巫统和国阵,今时今日,政府不能再为了保护腐败的政党而打压或封锁媒体,一马公司丑闻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