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敦促首相纳吉以及全国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停止以高压手段对在野党议员以及社运人士进行逮捕,因为这除了是不尊重和平集会自由以外、也让整个警队蒙羞!
社青团全国团长张聒翔在3月14日根据警方的要求自愿前往金马警局录取口供,最后却遭到逮捕。直至张聒翔被释放的整整32个小时的扣留期间,警方只用了45分钟录取张聒翔的口供、以及不超过15分钟打印指纹以及拍照,前后实际上需要的时间不会超过1个小时。
如果没有政治上的干预、或者整个逮捕与扣留没有政治意图的话,警方又如何可以解释,为何1个小时的调查程序,必须要将自愿前往警局的张聒翔扣留长达32个小时?难道这就是警方的标准作业标准、或者是关键表现指数?
《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条文》允许警方向推事申请延长扣留被逮捕的人士,但是前提就是警方无法在逮捕的首24个小时内完成调查工作。在张聒翔被逮捕后,逗留在金马警局5个小时半,被送到增江扣留所直到隔天11点早上延长扣留申请的期间,完全没有获得录取口供,而警方甚至要求延长扣留,这很明显地是滥用司法程序。
警方指必须有更多的时间调查张聒翔涉及的其他集会,但是却无法拿出除了307集会以外任何直接针对张聒翔的报案,逮捕以及申请延长扣留的真正动机,十分明显。
以纳吉为首的国阵、以及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的高压手段,也已经直接影响了查案官的自主判断以及抉择自由,蓄意拖延调查工作让人质疑警方的工作效率,政治干预最后使到令到整个警队蒙羞。
| 民主行动党社青团国际秘书兼桂和区州议员黄家和 于2015年3月16日(星期一)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