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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献金法是团结政府的一项积极且重大的体制改革

我欢迎首相署部长阿兹丽娜在国会总结时宣布,将把政治献金法列入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PSCC)议程,我认为这是团结政府的一项积极且重大的体制改革 。

我也建议,在正式提呈草案给国会之前,需要广泛与相关公民社会团体进行咨询讨论。

马来西亚明显需要政治献金法,前首相纳吉已经就SRC贪污案锒铛入狱、前首相慕尤丁也因为滥权收贿罪名被提控,如果没有体制改革来管理和监督政党的金钱运作,政治献金可能变成有以职权形成对价关系的收取贿赂。

政治献金法也能够清楚界定合法政治献金和反贪法令第23(1)条文、反洗钱法第4(1)(b)非法收取贿赂、非法活动收益的定义。

完善的政治献金法将会是继反跳槽法令后另外一个重大里程碑,完善化朝野政治制衡与消除政治收买和收贿。

行动党政策局去年八月针对计划提呈国会的政治献金法令草案,提出几点建议:

  1. 设立政治献金委员会(Suruhanjaya Pendanaan Politik),一个行政体系以外的独立体制来执行职责。
  2. 建立公共资金拨款机制(public fund allocation)提供给政党。
  3. 在国会设立关于政治献金的特别遴选委员会,针对草案的技术细节进行研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