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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促政府赋予即将成立的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实权

我今天在国会下议院参与联邦宪法修正案时,敦促政府赋予即将成立的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实权,并在国会承诺在反跳槽法的草拟中,同意遵循特委会的建议,让反跳槽法能够顺利落实。

政府自去年9月与希望联盟签署政治改革与稳定备忘录(MOU)后,在11月开始就进行了超过20次的咨询讨论,而原本联邦宪法第48条的修正案,也获得政府与希盟的MOU技术委员会通过。

但是问题是,这项由政府代表提出、获得在野党接纳的修正案,去到内阁的时候却未能获得内阁的同意,反而内阁议决采取一个先修宪、后立法的两步走方案。

其实要杜绝跳槽,政府无需分2个步骤去完成,只要修订联邦宪法第48条文、注入国会议员失去议员资格的条文就可以达成。

既然政府现在决定把反跳槽法案交到国会特委会商讨,政府就必须尊重特委会的最后建议,给予保证内阁不会再次作出不同的决定。

朝野议员辩论中大致上都同意反跳槽法,只是在小细节上有不同的意见。

如果每一个政党都有心通过反跳槽法的话,它们就应该在现在反跳槽法尚未通过的时候,展现政治意愿,拒绝接纳任何政治青蛙的加盟。

14年前我受民主行动党及人民的委托中选桂和区州议员,当时民联执政霹雳州,但11个月后因为3名议员跳槽导致政府垮台;2018年中选怡保东区国会议员,希盟也执政中央政府,但因部分议员背叛民意,希盟政府执政22个月后失去政权。

上述事迹一再证明修订联邦宪法及制定反跳槽法律,让大马选举及人民选择获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