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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时候制定平等法令或反歧视法令, 以杜绝任何有关宗教极端主义、性别歧视和各种不公平的歧视

柔州苏丹依布拉欣已下令麻坡限制穆斯林光顾的自助洗衣店停止其有争议性的y营业方式,否则将面对关闭的风险。但这并不是永久的解决方法。

柔佛州子民有幸拥有支持进步、现代和中庸的苏丹,但是倘若类似的个案发生在马来西亚的其他州属呢?我们是否能确保这类争议性的课题会以同样的方式落幕?尤其是当柔佛州宗教师莫哈默达利尔(Mohd Tahrir Samsudin)就曾表明支持洗衣店拒绝非穆斯林顾客,并称赞这是“漂亮”的做法?我们怎能确保这样的行径在其他地方,也会被当成是极端的行为?

更重要的是,掌管柔州宗教事务的行政议员阿都慕达立(Abd Mutalip Abd Rahim)曾经表示,自助洗衣店是一门生意,由商人按照自己的方式进行,地方政府并没有相关条例来禁止这种做法。

显而易见,如果没有柔佛苏丹的干预,州政府将会允许自助洗衣店继续做营业!

职是之故,我们有必要制定《平等法令》或《反歧视法令》,以解决任何形式的歧视,如宗教极端主义、性别歧视或种族歧视。

平等原则得到了宪法的保障。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8条阐述,人人在法律下皆平等,并在法律下受到平等保护。除了宪法所明确允许之外,不得以宗教、种族、血统、出生地或性别等理由,对公民加以歧视。

进一步将平等原则延伸成法律,将为被歧视者提供拨乱反正的法律管道,并划一我们对反歧视的保护。

我们需要这样的法令,以进一步凸显联邦政府对歧视的零容忍。这也有助于确保所有人,无论是任何的宗教、种族、血统、出生地或性别,都受到尊重和有尊严待之。

我希望在下个月国会复会时,我们可以组建一个由朝野政党组成的特别委员会,进行一系列的全国咨询,以讨论新反歧视法的内容。 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在我们庆祝60岁国庆日之际,我们所爱的国家似乎比往日愈加分裂。

民主行动党全国副宣传秘书兼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
于2017年9月27日(星期三)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