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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负责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南茜苏克里响应民主行动党建议设立“性犯罪者登记局”的呼吁

行动党欢迎负责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南茜苏克里响应该党建议设立“性犯罪者登记局”的呼吁。行动党准备随时与她商讨该局的架构和细节,一同为打造一个更安全的马来西亚而努力。

针对60岁的布雅仄隆以沾有精液的手指性侵女童获无罪释放的案件,我同意南茜苏克里所说的,总检察署应援引联邦法院条规第137条文,重新检讨上诉庭的判决。

根据上述条文,联邦法庭被赋予权力接受任何司法审核的申请,从而避免任何裁决不公或司法程序遭到滥用的问题。

布雅仄隆虽然已承认曾用手指插入一名年仅15岁女童的私处,但是却能逍遥法外,这显然是一个需要立即纠正的司法不公事件。

很明显的,国会也有必要检讨和修正现有的法律不合时宜之处,以便符合当今社会需求。

我们需要扩大刑事法典第375条文中对强奸的定义,让它不局限于一个男人和女人间的不合法性行为。强奸不能只定义为‘阴茎插入阴道’,我们是时候以不分性别的方式来定义强奸。

我们也需要阐明16岁以下的少年是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性行为,因为在布雅仄隆被无罪释放的案件上,据他所称有关少女同意让他将手指插入其性器官。

法国法律将强奸罪定义为以暴力、强制、威胁和不知情的方式对其他人进行的任何性侵行为,并不理会是否是阴茎插入阴道,或是涉及性别的问题。

菲律宾的1997年反强奸法律也与法国相近,有关条文包括将阴茎放入另一个人的口腔或肛门,或是以任何器具或物件,在未获对方同意下放入其性器官或肛门,就被视为强奸。

上诉庭判决布雅仄隆无罪释放,已经制造了一个危险的先例,未来检察官在提控强奸犯时将面对更大困难。

我们无法操控司法审核的结果,但作为立法议员,我们必须尽我们所能改革和检讨现在法律所存在的问题。我也希望茜苏克里在修订法律的讨论中,让反对党和非政府组织共同参与。

民主行动党全国副宣传秘书兼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
于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