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议全国教育部与财政部内陆税收局讨论,给于那些捐款给学校的公众人士在捐献的款项上豁免所得税,并简化学校捐款免税申请程序。
众所周知,学校发展如增建设施和提高教育素质的费用日愈昂贵。
为了承担这些费用,许多学校,尤其是那些政府半津贴的学校,如华小,印小,独立宗教学校,独立中学等都纷纷成立了学校募捐基金和举办特别的募捐活动。
这些筹募而来的款项,不但可以帮助学校更快速和更全面的发展。同时也减少了政府在教育领域发展上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与负担。
几乎全部人,包括学校,家长,学生和政府都能从这些捐款获益。因此,我呼吁政府简化学校捐款免税的申请程序,使所筹的捐款可以更容易及有效的应用。
我已经在六月中旬向教育部长马智礼博士提呈了一份有关学校捐款免税的备忘录。同时也把备忘录副本提交了给财政部长林冠英,及教育部副部长张念群。
我在备忘录内表示,教育部应该与内陆税收局讨论,如何放宽和简化学校申请捐款免税的程序。目前的程序过于复杂,对学校捐款管理人员来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例如附件2上的许多条文是非常复杂的,事实上这些条文都可以简化,甚至是可以完全免除的。如果这些申请的程序都简化了,学校便可以更加有效的管理和使用这些款项了。
该备忘录也建议教育部与内陆税收局讨论,给于那些捐款给学校的公众人士在捐献的款项上豁免所得税。
记得去年吉隆坡宗教学校火灾案后,教育部曾经呼吁宗教学校向政府申请捐款免税资格,以便学校可以举行大型的募捐活动。当捐献免税时,人们将更愿意慷慨解囊,给于学校更多的捐款。依赖少数公众的捐款来发展学校是非常不足够的。
目前税收局的免税列表内并不包括学校日常捐款项目。如果此项目被列为免税,学校筹款活动的将可以更顺畅,筹款成绩也将大大的提高。预计次措施将利惠广大的宗教学校、泰米尔小学、华小及独中。
| 民主行动党明吉摩州议员周忠信 于2018年7月4日(星期三)在居銮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