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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敦拉萨不应该出尔反尔,他应该维持国阵之前在敦马哈迪领导下的立场,马来西亚穆斯林还没有准备在我国推行伊斯兰刑事法

纳吉敦拉萨不应该出尔反尔,他应该维持国阵之前在敦马哈迪领导下的立场,马来西亚穆斯林还没有准备在我国推行伊斯兰刑事法。马哈迪维持他的立场是对的,他说在同样的罪行过错,以不同的方式惩罚穆斯林及非穆斯林是不公平的。

马哈迪在1981年至2003年之间采纳上述政策立场。他甚至拒绝会见伊斯兰党领袖商讨这项事情。但是,纳吉所领导的国阵现在却公开赞扬推行伊斯兰刑事法的建议,而且愿意就此事与伊斯兰党见面。

行动党的立场是原则性立场,推行伊斯兰刑事法违反联邦宪法。尽管行动党的立场显明及一致,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廖中莱却一再责怪行动党要对伊斯兰党推行伊斯兰刑事法负起责任,他却不敢回应国阵政府及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立场、政策及原则改变,与敦马哈迪不同。

廖中来不该以为亲国阵的华团组织签署反伊斯兰刑事法协议及国阵控制的主流媒体能够掩盖谎言、虚伪及马华的双重标准。网络都在问为什么廖中莱不敢批评纳吉出尔反尔,而马华是否会接受国阵政府纳吉对伊斯兰刑事法的新立场?

如果马华不接受国阵推行伊斯兰法的新立场,那么接下来廖中莱要怎么做?为什么马华不批评吉兰丹巫统州议员以及国际贸易及工业部长拿督斯里慕斯达法公开支持推行伊斯兰刑事法,正如行动党对伊斯兰党及巫统表达的立场那样。

民联与国阵不同,联2008年共同政策纲领以及2013年全国大选宣言都没有将伊斯兰刑事法或建立伊斯兰国家列入在内。这是民联全体成员党包括伊斯兰党、公正党及民主行动党的共识。民联底下,我们必须有三党达致共识的政策。民联的立场从来没有改变,行动党反对实施伊斯兰刑事法的立场也从来没有改变。伊斯兰党也已经承认推行伊斯兰刑事法该党的政纲,不是民联的政纲。

马华必须记得,当纳吉改变国阵政府对伊斯兰刑事法的立场时,这项改变获得伊斯兰党州务大臣的欢迎。在纳吉改变立场之前,他是否问过廖中莱的意见是次要的,而廖中莱是否有骨气要求纳吉收回立场,回到前首相马哈迪的立场,那就是马来西亚的穆斯林还没准备好接受伊斯兰刑事法。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及巴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
于2014年4月26日(星期六)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