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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政府应该以公众利益为前提,勇敢坚决地要求马矿业机构(MMC)落实买下槟城港口有限公司的交易条件,特别是进行价值3亿5300万令吉的挖深海床15米的工程

联邦政府应该以公众利益为前提,勇敢坚决地要求马矿业机构(MMC)落实买下槟城港口有限公司的交易条件,特别是进行价值3亿5300万令吉的挖深海床15米的工程。

令人遗憾的是,从我在2017年8月8日获得的国会书面提问答案这些条件,上述条件并未获得落实:—

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要求财政部说明,为何丹斯里赛莫达脱售海港码头(柔佛)私人有限公司(Seaport Terminal (Johore) Sdn Bhd )予马矿业机构(MMC)后赚取2千万令吉,而赛莫达才以1亿7000万令吉买下槟城港口有限公司。对方原应允耗资3亿5300万令吉挖深海床15米,但却承诺跳票,也没有经营渡轮,导致一年亏损逾2000万令吉后交给国家基建公司。

回答:

槟城港口于1993年私营化转名为槟城港口有限公司,财政部长机构公司拥有100% 股权。2013 年11 月21日,海港码头(柔佛)私人有限公司与政府签下附加私营化合约,财政部长机构公司将槟城港口有限公司股权以1亿7000万令吉价格脱售予海港码头(柔佛)私人有限公司。

关于丹斯里赛莫达在收购槟城港口时赚取2千万令吉,海港码头(柔佛)私人有限公司接管槟城港口有限公司后也必须承担槟城港口有限公司12亿令吉债务,并支付3亿5300万令吉进行挖深海床工程,在首两年注资2亿令吉,偿还941万令吉每年租赁,有关租赁每3年上调10%至2023年12月31日。扣除种种成本及开销后,财政部无法证实他从该转售红赚取2千万令吉。

基于附加私营化合约条款,槟城港口有限公司必须挖深海床,所有挖深工程必须有周详研究后,在有必要下才能进行。

有关渡轮管理权转交予国家基建公司,政府被告知有关渡轮服务每年亏损高达2千万令吉,其中原因包括乘客相应减少而燃料及经营成本却增加,导致经营费上涨。自槟城大桥在1985年通车,还有第二大桥于2014年通车后,渡轮需求量就急速下降,槟城港口有限公司被逼动用港口服务其他盈利补贴。

因此,为了大众的利益和确保持续渡轮服务,政府正研究是否将渡轮服务交给国家基建公司。后者在经营公共交通方面有丰富的经验,也成功经营槟城快捷通公共巴士服务,加上渡轮码头坐落于乔治市及北海巴士车站旁,方便国家基建公司根据渡轮服务和巴士行驶时间表做出协调,有助于提高渡轮乘客量。

槟州首长林冠英
于2017年8月28日(星期一)在乔治市光大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