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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委事无不可对人言,为何只邀劣等民主制国家观察选举?

马来西亚选举委员会是一个公认为国阵政府的政治战略性武器之一。自希望联盟呼吁大马政府邀请国际选举观察员后,该委员会才宣布邀请了来自印尼 、泰国 、柬埔寨 以及缅甸的选举观察员于即将来临的大选时期到访我国进行考察。

若是马来西亚选举委员会无事需隐瞒,而且真心想强化我国选举制度和民主进程的话,那它起码得邀请那些民主指数排名比大马高的国家来当考察大选的选举观察员,而非随意邀请那些民主指数不如马来西亚的国家代表。

民主指数排名是由经济学人情报社 (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针对167个国家的民主进程所分析出来的排名。其中的166个国家是主权国家,而其中的165个国家是联合国成员。

以下是我国以及那些被邀请成为我国选举观察员的国家的民主指数排名。

国家 排名 等级
马来西亚 59 ‘有缺陷民主制度’
印尼 /td> 68 ‘有缺陷民主制度’
泰国 107 ‘混合政权制’
缅甸 120 ‘独裁制’
柬埔寨 124 ‘独裁制’

很显然的, 那些被邀请成为我国选举观察员的国家的民主指数排名都比马来西亚低。再者,除了与马来西亚同属 ‘有缺陷的民主制度’等级的印尼以外,泰国被归类为 ‘混合政权’,而缅甸和柬埔寨更糟糕,双双被归类为 ‘独裁’国家。试问这些国家的代表真的能为大马选举的民主进程做出任何有公信力的贡献吗?

就选举制度的可信度而言,印尼和泰国与马来西亚的水平差不多。而选举制度毫无原则且变化多端的缅甸和柬埔寨并不能为马来西亚的选举带来任何奉献。

我有一些疑问。为什么马来西亚选举委员会不邀请那些于民主指数排名前十九名兼被列为

‘完全民主’的国家代表来当我国的选举观察员?是不是我国的选举制度有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是不是我国的选举制度有些不能让民主国家知道的缺陷?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向那些民主制度相对完善的国家学习?

邀请国际代表观察大选过程应该成为一个常例而非例外。因为,对于大部分完全民主或是想迈向完善民主制度的国家而言, 邀请国际代表观察大选通常都是必须的,而非是被要求过后才做的。

很明显的, 马来西亚选举委员会没有兴趣让那些民主制度比我国完善的国家代表来观察我国大选。从这件事中, 我们可以看得出马来西亚选举委员会根本没有改善马来西亚民主制度的打算。

我在这篇文章里所诉求的国际选举观察团并不是如我国政府所允许的选举观察团。在过去几届的大选里, 国阵只允许国际选举观察团在大选前几天以及大选当天,在吉隆玻里以及附近的有限范围进行观察。

此外,国阵对于前来考察的国际选举观察团人选非常挑剔。那些可信度高且有经验的观察团以及那些拥有观察选举专家的团体国家代表通通被拒之门外,有的甚至是直接被遣送回国。

希望联盟青年团要的是大马政府以及选举委员会邀请所有民主国家 、有名的国际选举观察团以及团体到马来西亚,并且允许他们毫无限制地见证来届这关键性的选举。

国阵政府以及马来西亚选举委员会要是真的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的话,就有请他们以行动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要不,真相摆在眼前,国阵及选委会的确多事不可对人言。

民主行动党社青团总团国际秘书兼兵如港区州议员李存孝
于2018年3月25日(星期日)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