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充公供天主教原住民使用的赞美圣诗,不但违反联邦宪法规定的信仰自由条文,同时也违反内阁于2011年通过的10点方案。因此, 当局必须归还被警方充公的圣诗给有关神父。
首相署部长伊德里斯是提出10点方案的倡议人。伊德里斯在今年2月24日在英文星报发表了一篇有关马来文圣经及阿拉字眼课题,以及10点方案的文章。
根据伊德里斯的10点方案,是非回教徒不可向回教徒传教,而马来文圣经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在西马使用。
有关条件是指西马的马来文圣经首页必须有十字架及“只供基督徒使用”字眼。
依德里斯也解释,虽然雪州州歌有“阿拉”字眼,但是非回教徒唱州歌时没犯法,因为他们不是宣扬宗教。
伊德里斯所强调的重点是,如果基督徒以马来文圣经和被州回教法律禁止的字眼向回教徒传教,才算犯法。
有关圣诗只是供天主教徒使用,而不是用来向回教徒传福音,因此警方充公神父的圣诗的做法是大错特错的。
民主行动党全国副主席兼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 于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