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佳兰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莎丽娜不应在国会做出诽谤性的人身攻击。
国会是个神圣,让国家领导人讨论国事的平台,对方不应对国会在野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做出诽谤性的评击。
身为一名国会议员,在国会论政更不应把“屎尿屁”等低俗字眼挂嘴边。
当年,马华前总会长犯下“违反自然性行为”(口交)时,虽然有影片为证,当事人也承认他就是影片中的当事人,但很遗憾政府和执法单位似乎未对其采取任何行动。
证据确凿者目前在家含饴弄孙,证据不足者却要遭受牢狱苦,这就是阿莎丽娜口中说的良好司法制度吗?如果我国司法制度真的一视同仁,前者就应负上法律责任。
我不赞成政府保留煽动法令,因为这是一项剥夺国民的言论自由权力的法令,但目前却有许多民联领袖都被执法单位以触犯煽动法令扣留。
| 民主行动党全国社青团总秘书兼明吉摩区州议员陈泓宾 于2015年3月13日(星期五)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