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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委会应当设置“预先投票”制度以解决不得跨州或县问题

选举委员会主席阿都甘尼表示选委会拟定的新SOP将采纳卫生部的三项建议,即不得跨州或县,竞选活动禁涉及群众集会,以及不得沿户拜访。

其中,“不得跨州或县”如果没有配搭与预先投票机制,将不是一个可行的建议,甚至违反人民自由投票的关键基本权利;而身为我国选举的最高负责单位,选委会应当尽力保障每位选民的投票权利。

选委会应该以沙巴三脚石国会议议席补选,推行 预先投票机制 ,让身在外州、外县、外国的合格选民得以在特设投票站履行投票的基本权利。

为了控制疫情而避免人民跨州或县,则应该允许最长的竞选期,以便在提名后印制的选票有足够的时间分发到全马各地特设投票站与海外大使馆,让当地选民在较长的期限内,在特设投票站领取选票并现场提前投票。

按照选举法令,从议会解散到投票不得超过60天,选委会应该尽量允许最长的竞选期、至少30天,这让疫情下的预先投票机制、海外邮寄选票有其可行性和符合防控需要。

由于马来西亚有超过一百万公民居留海外,因此,考虑到国际疫情短期内不乐观和回国必须强制隔离,我们需要有最长的竞选期以便能够解决上届大选许多海外选民来不及收到、来不及寄回邮寄选票的问题。

而三脚石补选是最好的“预先投票”测试,建立安全投票的新常态来进行选举,更可以测试其可行性和不足之处,以便在接下来的全国大选中加以改进,确保全国选民能在安全的情况下,投下手中神圣的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