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州政府在撤销非伊斯兰事务官和转而委任其为州务大臣特别事务官时“黑箱作业”,完全没有遵循负责任,透明化和良好管理的民主原则。
我于刚召开的霹雳州州议会以书面形式提问有关为何州政府既然已经委任了一名行政议员负责非伊斯兰事务,还需要另外委任一名非伊斯兰事务官,叠床架屋。
根据州政府的书面答复,州政府其实已经在委任该行政议员后撤销了早前委任的非伊斯兰事务官,吉舒荣达星的职务。
虽然答复并未说明,但是我注意到吉荣达星在出席州议会时的桌子上有“州务大臣特别事务官”的名牌,相信他已被委任此新职位。
无论是撤销职务或委任新职务,州政府不但没有通知州议会,也没有对公众宣布,更遑论为这些职位进行甄选程序,从头到尾,民众完全蒙在鼓里。
这些官职的薪水是以公帑,意即纳税人的钱支付,不应沦为政治犒赏。
州政府也答复说非伊斯兰单位每年的拨款为每年四百万零吉, 这是远远少于霹雳州民联2013年替代财政预算案所提议的每年一千五百万零吉。
| 民主行动党双溪古月区州议员梁卓经 于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在怡保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