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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公会新山市议员不熟程序以致地方蓝图草案违法通过,还是不知程序糊里糊涂通过地方蓝图草案?

近日因为新山/古来地方发展蓝图细节引发的争议反映马华公会市议员即便是在自家市政府内,都不知道如何当政府。除非,该蓝图的确如他们所说,完全没有在市议会的常月会议中得到全体议员复议,就被公务员出身的市长迳行交付公开展览程序,则涉及的四个市议会必须交代究竟有没有依法行事,还是马华公会市议员不知道该蓝图草案已被通过?

无论是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还是《1976年城镇规划法令》,市议员都是地方蓝图规划通过的重要门槛之一。若是依照正常程序,市议会下负责该蓝图的委员会必须在蓝图草案内部拟定之后,交付常月会议由24名市议员通过。

从一开始计划修该蓝图到蓝图草案对外公布征询意见,至少有三个阶段是需要市议会24名市议员通过,之后,蓝图草案才可以对外展览,接受公众回馈、意见。

过了展览阶段,市议会辖下的委员会将答复意见或修该蓝图,蓝图最终版才算完成,但也必须通过市议会全院会议表决,才会交到州规划委员会。最后,该蓝图最终版本还必须经过州行政议会表决,才会正式颁布宪报,成为行政执法的依据文件。

在这个过程中,州务大臣可以随时行使他的行政权力,修改蓝图任何细节,因此,州务大臣是很关键的人物,更何况争议核心的墓地,就在他的选区内!

回到眼前最核心的问题,马华公会市议员陈珊珊与陈传平不断喊冤,他们对该蓝图草案不知情,该蓝图草案迳行对外公布,他们并未获得谘询。

有鉴于此,马华公会新山市议会党鞭洪文兴必须交代,该份文件,究竟有没有按照法令要求,在市议会任何一次的常月会议获得通过?若有获得通过,则必须对外公布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另一名马华公会市议员黄培华是新山市议会的发展委员会委员,他理应知情。

如果该草案不是由发展委员会负责,也总会有个负责单位,每一个市议会的负责单位可能不同,例如有的市议会交予财政与一般事务委员会负责,因为该草案可能委托外包城市规划公司草拟。

若是该份文件完全没有获得市议会的常月会议通过,就直接进入公开展览审查的阶段,显然不符合《1976年城镇规划法令》所订下的程序,有违法行事之嫌。陈珊珊2016年初甫上任市议员,可能对程序细节不甚了了;但黄培华是三届市议员又身在发展委员会里,同时,洪文兴身为党鞭也应该熟知这些程序,应该出面说明,否则形同默认陈珊珊的指责,即新山市议会没有按照规章通过这一次的蓝图草案。如果不是黄培华的委员会负责,也可能是财务与一般事务委员会,如果无误,陈传平就是委员。

事已至此,无论是当地市议员、身为该区州议员的州务大臣,还是在野党,都应该戮力纠错。若是真的没有照章行事,我仅此建议马华公会新山市议员向市长要求召开特别全院会议(special full board meeting),该会议仅需要8名市议员联署上书市长,阐明特别会议议程,市长就必须在14天内召开会议,即可纠正这项严重的行政疏失。

相反的,蓝图草案若早已交付市议会常月会议通过,但是个别市议员没有注意到藏在细节里的魔鬼,大可在蓝图最终版出炉前,在市议会内部要求修改即可。除非马华公会根本无能为力,而身为该区州议员的州务大臣卡立诺丁根本不愿意行事一丁点行政权力协助他们,则民主行动党将不吝为他们出头。

民主行动党柔佛州宣传秘书兼士乃州议员黄书琪
于2017年1月4日(星期三)在新山发表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