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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民政若坚决抗拒伊刑法就应退出国阵, 勿继续成为巫统” 呼之则来, 挥之而去” 的伙伴

马华民政在伊刑法争议中, 只集中火力抨击行动党,但是却对伊党和巫统联合推行伊刑法的动作只字不提,这显示他们藉抨击行动党来掩饰他们看巫统脸色行事的真面目。

丹州伊党副州务大臣莫哈末阿玛日前说, 该党于1993年通过有关伊刑法后, 就没有进一步行动; 后来因为巫统部长拿督惹米尔于去年3月27日在国会挑战伊党在国会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 并声称巫统会给予支持, 丹州政府才因此在最近的州议会提呈修正案, 以为落实伊刑法铺路。

去年当巫统部长和后座议员向伊党发出上述挑战时,马华民政都没向巫统抗议,甚至最近也没明确要丹州巫统议员在州议会拒绝伊刑法, 因此马华民政必须向华社交代及道歉。

马华民政允许巫统鼓励及挑战伊党在国会提呈私人法案, 就是大错, 过后同意让巫统丹州议员支持伊刑法修正案, 更是大错特错。这两党 现在却反过来大肆攻击行动党, 这简直就是藉政治流氓的作法来掩饰真相。

行动党在反对伊刑法课题上, 立场始终坚定及清楚, 不像马华和民政那样看风使舵。

如果马华民政是坚决抗拒伊刑法, 它应退出国阵, 不可继续成为巫统” 呼之则来, 挥之而去” 的伙伴。

民主行动党全国副主席兼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
于2015年3月26日(星期四)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