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部长日前承诺赋权学生会,让大学生享有自治权,包括学生团体自主管理财务等。尽管如此,高教部在宣称下放自主权的同时,却也拒绝全面废除大专法令,选择以修改条文的形式,让恶法苟延残喘。
大专法令一日不废除,学生就一日受限于恶法底下。为此,我呼吁,政府若有意把自主权归还大学生,就应全面废除大专法令,落实真正的校园自主、学生自治以及学术自由的大学精神。
拨款应下放予学生会
团结政府在2023年财政预算案中拨出2亿令吉提升大学公共基础设施。学生会作为校园民选的最高组织,可算是“学生政府”,理应有权管辖学生事务。因此,我建议政府把拨款直接下放予学生会,终结学生事务处(Hal Ehwal Pelajar-HEP)的干预,展现赋权学生会的决心,让学生会从此全权决定拨款的运用。
学生、讲师与学术人员才是大学的主体,而不是学生事务处的官员。而且,学生还是校方执行政策时最直接的影响者。所以,为了确保学生福利得到最大幅度的保障,学生会应从“被管制”的一方,转换成有自主权的制定决策者。
此外,大专法令让学生事务处架空了学生会的权利,导致大学生凡事都得经由校方批准审查,学术自由严重紧缩,自主权也荡然无存,所以,政府必须先废除大专法令,才能落实赋权学生会自主管理财务。
学生办活动无自主权
学生事务处制定的官僚制度,让学生在申请活动时经历繁琐冗长的程序,甚至过度约束学生组织举办活动的自主性。
大学生在大专法令底下备受限制。学生缴学费予校方,但是受薪的学生事务处官员却比学生拥有更大权利,民选的学生会毫无自自主权可言。校园内凡事都得经由学生事务处之手,得到批准后方能落实。学生无法自主举办各种大小型活动,连筹集而来的活动经费,都需经由各种繁文缛节提出申请,在重重官僚下几经辗转后才能运用,毫无自主权可言。
学生事务处过大的权利,导致学生在办活动期间,面临活动被校方以莫须有的罪名取消或禁止的风险。这一切,不只违背校园自主、学生自治精神,也让大学生在过程中身心俱疲、提心吊胆。
因此,我要求政府把活动批准权归还予学生会,同时分阶段下放拨款。学生会将简化及透明化申请程序,学生也能直接向学生会要求拨款。如此一来,学生就能在办活动之时,免于官僚弊病的困扰。
以社运艺术家法米惹扎的“民主学堂”为例,法米去年大选前欲进入各大专院校,进行民主讲堂。惟法米连续遭到马大、伊大河国大的校方阻拦驱逐,有些校方更大阵仗派出多名警察到现场禁止活动进行。我认为,如果政府有意赋权大学生,就应积极废除大专法令,不让恶法限制学生办活动的自主权,让校园保持独立精神,捍卫学术自由。
马大医药中心拨款减
另一方面,我也针对马大医药中心 (Pusat Perubatan Universiti Malaya) 拨款缩减一事,提出质询。马大医药中心的拨款从RM70,000,000.00削减至RM67,945,400.00,共减少了2.94%。我要求政府予以合理的解释,同时我也质询政府缩减拨款的举动,是否会影响医药中心的日常医疗运作。
最后,我呼吁政府落实学生运动的诉求,废除大专法令,以新高教法令取代之,保障大学生的言论乃至思想自由,捍卫校园独立之精神,坚定学术自由之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