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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并非当务之急,政府应优先减少漏水问题》

我今日在国会下议院辩论《2025年国会特别委员会报告:马来西亚地下水的潜力与发展方向》时指出,马来西亚目前并没有面临真正的水源危机,而是面对地表水管理不善与管网老化漏水严重的问题。因此,政府应当“先管好现有的水,再谈开发新的地下水”。

根据国家水务委员会(SPAN)的数据,2023年全国的无效益水(Non-Revenue Water, NRW)平均高达37%。部分州属如玻璃市、吉兰丹、沙巴与吉打的漏水率更超过50%至60%,意味着全国近一半的自来水在送达民众家中前已经流失。这种长期的系统性损耗,才是马来西亚真正的“隐性水危机”。

以柔佛为例,柔佛的无效益水比例仅约25%至27%,但这个数值在过去近10年里几乎没有显著进展,问题长期停滞。人民依然频频面对制水与低水压问题,根源并非水源不足,而是水管网络过于老旧、爆管频密,导致水压不稳与输水中断。

我也提到,麻坡过去曾因河流污染导致水厂被迫停运。2019年底至2020年初,麻坡河(Sungai Muar)发生氨氮污染事件,迫使班卒滤水站(Loji Rawatan Air Panchor 3)暂停运作。这说明,我国真正的问题不是水不够,而是我们无法持续维持水质与供水的稳定。

地下水虽然具有开发潜力,但同时也存在地质与环境风险,包括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石灰岩地层塌陷以及化学污染等。一旦地下含水层遭到污染,修复可能需要数十年甚至更久,代价更高。因此,在推动地下水计划前,政府必须谨慎评估风险,不应仓促行事。

我认为,政府当务之急应放在两项工作上,第一,加强地表水的保育与污染防控,确保河流、蓄水池与集水区不受工业污染与土地滥用破坏;第二,系统性地减少无效益水,通过更换老旧水管、加强执法,减少水源流失。如果全国各州都能将无效益水降至30%以下,现有的水源足以支撑未来十年,无需急于开发地下水。

我也呼吁政府,在推动任何大型地下水开发计划前,必须先制定《国家地下水法案》(Akta Air Bawah Tanah Nasional),明确规定抽取许可、监测机制与地质风险评估程序,以确保开发过程安全、有序,并符合科学与环境标准。地下水开发应是长期规划,而非短期项目。

民主行动党全国副组织秘书 兼 峇吉里国会议员 陈泓宾 于 2025年10月6日,在国会辩论后发出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