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周揭露有关1MDB更换其外聘的稽查公司後,1MDB在2月21日的声明中证实,它已委任四大稽查公司之一的德勒大马,以完成其截至2013年3月31日为止的财政账目;1MDB也表示有关举动“是与毕马威双方取得同意它将不再作为1MDB的稽查公司”之後。
与上述可疑举动截然不同的是,1MDB辩称“这没有什麽特别或新鲜的,因为这是在市场惯例上的最佳实践,即公司在考量所有层面,包括但不限于利益冲突和其他方面的考虑因素之後,可决定其当前或未来所雇用的稽查公司”。
1MDB不能一错再错,或者我们也许可以原谅它试图掩盖它并不重视其非常差劣的管理。在账目逾期呈报後突然更换稽查公司,在这个世界上并没有所谓的“最佳实践”,而且还能说成是完全正常。1MDB在截至2013年3月为止的财政年之前更换稽查公司会更好吗?这将是我们要质询该公司的一点。
无论如何,当1MDB的账目很明显地延迟将近一年没呈交,以及它被敲定之前其稽查公司辞任,那麽,每一个人民都有权利要求一个诚实的解释。举例说,为何不能只在进行截至2014年3月为止的财政年度账目时,才更换稽查公司呢?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星报》在2012年8月2日曾引述德勒大马合伙人陈东辉(译音),批评上市公司延迟公布财务报表所说过的谈话:“无法准时公布财务账目是不能接受的,这可能是意味着手头上有不能解决的账目丶管理或其他课题。”
在马来西亚甚至是其他国家如美国,上市公司只给予6至8个月来呈报他们的季度账目。虽然1MDB不是上市公司,但它却是一个关乎公众利益更重要的主权财财富基金(sovereign wealth fund),以及它只被要求每年提呈一次财务账目!
然而,尽管雇用国际顶尖的稽查公司即毕马威会计事务所,但它还是延迟 了将近一年未提呈其财政年度账目。
1MDB辩称“这是协助其倍增成长,以及需要整合其集团新子公司的新业务方向”,因此而延迟呈报账目。
这样的藉口站不住脚,因为它的收购并没有比我们一些在证券交易所内的最大公司所进行的收购行动更为复杂──例如森那美收购牙直利(Guthrie)和金希望种植(Golden Hope Plantations)。而且,这些公司都能够严格遵守马来西亚股票交易的规则,在限期内完成他们的财政年度账目。
2.当借贷成本比投资回酬更高的时候,1MDB自已回应并出示它在开曼群岛的“投资”,没有任何金融上的意义!
1MDB同样是在2月21日回应我之前的批评时,也捍卫它在开曼群岛进行23亿2千万美元的神秘“投资”。
1MDB表示:“投资收益获得持有执照的国际基金经理的监管。这些基金经理采取绝对的回酬策略,其中主要的投资目标是通过投资于上市及/或未上市的公司,以实现长期资本增值及/或稳定收入的目标。”
它指出:“总数2亿美元(6亿5千890万令吉)已经从马来西亚的1MDB集团的基金汇入作为偿还服务的款额。在这当中的1亿3千400万美元(4亿3千万令吉),是从投资周期的第一年内所产生的5.76%现金红利。”
我要感谢1MDB公布了它投资在不知名的开曼群岛基金经理,并在其第一年就已经获得5.7%回酬的事实。在正常的情况下,虽然有点平庸,但这5.7%的回酬可能看起来是可以接受的。然而,这却是在不正常的情况下。
首先,1MDB为何要在开曼群岛进行23亿2千万美元投资的原因是,当大多部份的贷款多数是在2021年到期时,它在2012年向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Limited终止并赎回它11年的贷款期。以“成本加利润融资方式” (Murabaha notes)贷款给Petro Saudi,每年的保证固定利率(利润率“profit rate”)为8.67%。
因此,必须询问的是,为何1MDB要赎回可以赚取有8.67%保证固定回酬的贷款收入,反而投资给一个拒绝命名,并且只给予5.76%回酬的开曼群岛基金经理?这符合任何金融上的意义吗?
然而,即便如果我们忽略“成本加利润融资方式”已支付一个非常有利可图的8.67%回酬的事实,惟必须提醒的是,1MDB把所有借来的钱都已用作上述投资。
1MDB是在2009年通过“投资凭证形式发行的伊斯兰债券”(sukuk),把大部份借来的钱作为上述投资,而1MDB需支付5.75%的利息(票面利率“coupon rate”)。
以外行人的角度来说,这意味着1MDB是以5.75%的利息借贷并投资在开曼群岛的基金,但其回酬率只有5.76%!这符合任何金融上的意义吗?
更糟的是,1MDB已献议给予上述的伊斯兰债券高达12%折扣──意即它每借贷100令吉,只获得87令吉92仙的贷款基金。
可是,1MDB却需为这借足的100令吉支付5.75%的利息。因此,由1MDB对于sukuk债券应支付的实际利息为6.71%。以外行人的角度来说,这意味着1MDB以6.71%的实际利息借贷和投资在开曼群岛基金,但却给予5.76%的回酬,这是多麽神奇的投资策略!
我在期待着被任何基金经理说教,並且能够证明1MDB的上述投资策略是量身订制的。对于1MDB需做的合理事情,是它必须去做的,以避免人民进一步遭受损失。
该公司需撤回从开曼群岛内甚至不能命名的基金或基金经理的资金,并且偿还由联邦政府担保,每年成本为6.71%利息的sukuk债券。
否则,人民将被迫推测,这笔在诡秘的开曼群岛进行的23亿2千万美元基金投资,就是为何“这是与毕马威双方取得同意它将不再作为1MDB稽查公司”的原因。
|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 于2014年2月24日(星期一)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