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Skip to content

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是否为了尽快获得2014年3月的财务报表,而误导德勒大马(Deloitte Malaysia )该公司在开曼群岛的12亿3千万美元“投资”基金将被遣返?

1MDB截至2014年3月杪的财务报表迟至2014年10月才提呈,它揭露了该公司从开曼群岛中有争议的 “独立投资组合基金”中剩下的12亿3千万美元(40亿7千万令吉)余额,将在“2014年11月秒之前”全数归还(第93页)。

但截至今日,也就是踏入2015年的第一个月,这些要归还给1MDB或马来西亚的资金完全没有踪迹。

1MDB主席丹斯里洛丁2014年12月23日曾在其文告中暗示,1MDB只是“预期在未来几个月可申领回剩余的资金”,而非根据2014年的财务报告中所给予的清楚承诺。
洛丁必须解释为何有关基金没有被归还和接收的原因,即便1MDB的董事会在2014年8月1日已发出清楚的指示和授权收回?

1MDB董事会是否作出了“ 新”的决定,以暂停上述决定和无限期地展延从开曼群岛赎回资金?特别是其稽查公司德勒大马,已同意在2014年11月签署该公司的财务报表後事情有所改变呢?

接踵而来的问题是,德勒大马有否已被1MDB误导,即基于在开曼群岛的投资将被归还而签署了该公司2014年的财务报表呢?

如果不是承诺这笔12亿3千万美元的资金可悉数归还,1MDB 将不可能通过“流动性风险”的测试,因为该公司被预期在2014年11月秒偿还一笔20亿令吉的贷款。金融稽查师可能会基于1MDB是否可以持续经营,而献议他们持“保留意见”。

相反的,稽查师在报告中志上“该集团的控股现金及短期存款,再加上承诺的资金设施和运营的现金净流量,预计将足以覆盖其现金流的需要”(第144页)。这清楚显示并非当前的情况,因为稽查师签署财务报表的少过两个月之後,1MDB迄今仍无法偿还20亿令吉的贷款。

因此,我们需要询问的是,德勒大马针对该公司于开曼群岛的投资方面,有否作出尽责的调查,以确保1MDB能够在承诺的2013年11月,悉数索回这笔12亿3千万美元的馀额呢?

特别是在有关的财务报表内,1MDB于开曼群岛的投资被列为“第3级”,而“第3级的公允价值计量是包括所投入的资产或负债,这是没有根据可观察市场数据的估值技术(不可观察的输入值)。”(第153至155页)

在外人看来,德勤大马来西亚已对1MDB在开曼群岛的投资放上了免责声明,如果有关估值每每是在财务报表内所列明,这是无法被核实的。

在这种情况下,德勒大马是否应该在接受其账面价值,即承诺这笔12亿3千万美元的馀额“可在2014年11月秒”全数归还之前进行额外的稽查工作?否则的话,将会否为这个集团创造一个巨大的“流动性风险”呢?

很遗憾的是,1MDB继续表示“他们很失望,因为在决策过程中没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人物,在没有充分的事实和理解内部作出决定的情况下,却继续作出有关1MDB投机性的声明”。

根据《当今大马》日前的报道,1MDB甚至坚持认为他们“以最有效的方式管理利用公司的现金”。

1MDB怎么可能由衷地期望金融和投资界,媒体以及大部份的马来西亚人民,不去“揣测”一家由财政部全资持有的公司已迅速累积超过了420亿令吉的债务,以及一直未能偿还于去年11月到期所拖欠的20亿令吉债务,究竟内地里是发生了什么事呢?

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
于2015年1月9日(星期五)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