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子伦先生3月2日在贵报发表了一篇“我们不换政府,好吗?”的专栏。换不换政府?是一个决定国家未来发展,所有人都应该关注与讨论的重要课题,可是纵观全文,其中明显有不少与事实不符的描述和批评。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做出回应,以正视听。
首先,黄因为反对党无法落实地方议会选举,而认为反对党在制定政策方面跟国阵没有差别。事实上,槟州政府早在2012年尝试恢复地方政府选举,并在同年通过《2012年地方政府选举(槟岛及威省)法令》。联邦法院最终驳回了这项申请,宣布《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是联邦政府的权限,不归地方政府所管辖。由此可见,恢复地方政府选举的最后权力,掌握在联邦政府手中。而国阵既是废除地方选举的元凶,在过去不仅丝毫未有显示恢复地方选举的意愿,更表明反对落实地方议会选举的政策。因此换掉中央政府,恰恰正是恢复地方选举最有效的保证。
其次,黄指“反对党的州属实行比国阵更离谱的种族固打制”更是毫无实证的污蔑,我请黄列出究竟是哪一项的政策?而不是一味地凭空指责。另外,民主行动党在宗教与种族的课题上始终如一,即捍卫宪法中保障世俗国体制。这个广为人知的鲜明立场甚至让行动党在马来社群中被妖魔化成反对伊斯兰。
至于将林吉祥与一众行动党同志出席脚踏车悲剧死者的葬礼,牵扯上行动党反对伊刑法的原则更是在不知所谓。林吉祥等人出席葬礼,除了慰问死者家属,希望安抚他们心中的伤痛。更重要的是,表现了对这个悲剧的关心,希望可以避免事件再次重演。这些少年与司机都是这起事件的受害者,然而黄却试图种族化这起悲剧,而无视这是一个必须认真检讨的社会问题。
黄的整篇文章,都在灌输一种反对党也比国阵好不了多少,因此宁可不改朝换代的谬论。甚至不惜将伊拉克当作民主政治的楷模,想必任何稍懂民主政治的人都只能傻眼。黄还批评在反对党不能提出有建设性的替代财政预算法案。必须强调的是,反对党当然不会是完美的,但是反对党执政最重要的议程,必然是进行制度改革。如果檳城政府这么小的预算案,都可以因为公开招标等廉洁政策而省下许多资源,并推出利民政策。那么反对党执政了联邦政府,当然更可以凭省下更多的钱来发展国家。
综上所述,究竟应不应该换政府,必须视朝野两大阵营中何者更有意愿推动制度上的改革,掌握权力超过半世纪的国阵政府,不但没有展现任何改革的意愿,反而是整个制度崩坏的始作俑者。这样的情况如果继续恶化,国家只会继续沉沦。所以,政党轮替当然是这个国家唯一的出路。
| 民主行动党吉打里区州议员李政贤 于2017年3月3日(星期五)在关丹发表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