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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从星报到星洲日报的国阵媒体在刊登邓章耀谎称我拒绝宏昇献议可让槟发展机构赚取2亿2000万令吉之后,这些媒体却没有在我发出挑战之后,要求邓章耀出示证据?

首先让我对一些对专业报道无知的媒体作出纠正,出售热带岛屿度假村公司(TIRSB)49%股权的课题,这家公司是在2001年以低于市价73%的情况下购买木蔻山80英亩的土地。木蔻山整座岛为895英亩,除了原有的蓄水池及莫实得修船厂外,当中的80英亩地在1997年的时候批准予由UDA作为51%大股东的TIRSB设立,而槟发展机构则投资1544万令吉持有49%股权。

TIRSB 由UDA董事会在2013年进行征求企划书招标。槟城州政府或槟发展机构完全没参与及决定该招标,因为这完全由UDA决定,UDA作为大股东他们可以任意决定。

在州政府出售49%股权予宏昇子公司Q Island Development后,马华所拥有的星报及民政党竟然宣称槟城失去了木蔻山的拥有全,这简直荒谬。槟城并没有失去木蔻山拥有权,相反的早在2001年,槟城失去了木蔻山80英亩地的拥有权。国阵及民政党在2001年出卖槟城人以1295万令吉出售了木蔻山80英亩的土地,当时的市价是4760万令吉,损失了3460万令吉。

为何国阵州主席邓章耀可以说出如果8年前希联政府将木蔻山宪报为国家公园那么今天槟城人今天就不会失去木蔻山的每一寸土地给私人公司?如果邓章耀不曾担任州政府行政议员还,我们尚且能理解其无知,但他竟然宣称可以宪报原本就属于TIRSB的土地,或甚至是莫实得修船厂的私人土地。

好吧,就算把邓章耀这低等智慧说法当真,如果我们可以任意妄为把整个木蔻山岛屿包括当中的私人地段宪报为国家公园,要完成首先就得征用这些私人土地,这就牵涉到数以亿计,可上看5亿令吉的成本。这么做的话,国阵联邦政府是否可以出钱资助我们强制征地?

与国阵不同的是,希望联盟政府从来未曾批准任何在木蔻山的额外土地作发展之用。在80英亩以及莫实得船厂被清除地划分出来之后,木蔻山面积895英亩的剩余地段,将会被限报为国家公园。

我们尚在等待邓章耀示出证据,以证明在2013年我曾经拒绝了宏昇一项出售49% TIRSB股权、为梹州发展机构赚取2亿2000万令吉盈利的有潜能交易。邓章耀声称,州政府在今年以1亿5600万令吉,将49%的股权出售而不是批准2013年有关的联营。这是不确实的。因为槟州发展机构在2013年从来没有接获任何可以为我们赚取2亿2000万令吉的献议。

邓章耀声称他持有相关的文件可以证明的确有一项来自宏昇、可以让槟州发展机构赚取2亿2000万盈利的建议,那为什么那些大幅度刊登邓章耀谎言的国阵媒体,从星报到星洲日报,在刊登邓章耀谎称我拒绝宏昇献议可让槟发展机构赚取2亿2000万令吉之后,这些媒体却没有在我发出挑战之后,要求邓章耀出示证据?

槟州首长林冠英
于2016年11月17日(星期四)在乔治市光大发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