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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德鲁斯哈伦必须解释,为何他允许总检察署和未具名的政府机关去和通缉逃犯刘特佐的代表会面

商人刘特佐涉及520 亿令吉 1MDB 丑闻,是主要策划者之一,他在东窗事发后就一直逃亡海外,尽管大马曾试图追捕,但一直未能成功。刘特佐是一名通缉逃犯,国际刑警组织已对他发出红色通缉令,而他也遭美国和马来西亚法院在不到场的情况下提控。不过,马来西亚就是不同,在这样的局势下,刘特佐还是有办法找上总检察长依德鲁斯哈伦,其代表甚至能够与总检察长署(AGC)方面会谈。

依德鲁斯允许总检察署和刘特佐的代表会面是错误的。依德鲁斯应该解释,为什么总检察署还愿意与刘特佐的代表会面,而不是全力追捕他。依德鲁斯这样做,是否发出错误的信息,即马来西亚最高阶的法律官员竟然愿意和诈骗犯及通缉要犯打交道,而非无惧无畏、毫不偏袒且坚定维护法律?

显然的,时至今日刘特佐仍然在政府圈子中发挥着相当大的影响力,以致他可以请到前总检察长莫哈末阿班迪代表他,安排和总检察署以及未具名政府机关进行会议。请问,莫哈末阿班迪会澄清他与刘特佐之间的关系,并且解释清楚他从这段关系中获得了什么好处吗?

这是一个息息相关的问题,事缘莫哈末阿班迪曾在 2016 年担任纳吉政府总检察长期间,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撇清了 1MDB 的所有不当行为。进一步来说,为纳吉撇清 不法行为,也将使刘特佐免受高达520亿令吉世界最大金融丑闻的任何刑事责任.

2018年国阵政府倒台后,纳吉旋即被控滥用其时任首相兼财政部长以及1MDB顾问委员会主席的职权来谋取好处。他同时还面临涉及 43 亿令吉 1MDB 资金的洗钱指控。

虽然种种指控仍在进行审判当中,但纳吉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已被高等法庭裁定滥用职权,批准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向1MDB的前子公司 SRC 国际私人有限公司提供价值 40 亿令吉的贷款。

他还被法庭判决三项违反信托和洗钱罪,分别涉及 4200 万令吉的 SRC 资金,这些资金在 201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5 年 2 月 10 日期间进入他的个人银行账户,最终被判入狱 12 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

莫哈末阿班迪透露,会面的目的是讨论如何将刘特佐从 1MDB 挪用的 15 亿令吉资金汇还,以换取清除刘特佐的所有刑事指。莫哈末阿班迪声会议是“正面的”,但最终被 总检察署中止。

民主行动党强烈反对与刘特佐的任何交易,包括支付 15 亿令吉或任何金额以换取刘特佐所有罪行的赦免。这不仅不道德和不符伦理,而且在法律上也是错误的。毕竟,刘特佐的所有资产达数十亿令吉,一旦被起诉和定罪,就有可能被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