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妇女组主席王赛之在一项活动上无的放矢地指责槟州首长林冠英只敢针对中文媒体,却不敢批评其他报章,并借题发挥污蔑林冠英“欺善怕恶、以华制华”,再次展示了马华的政治原则和智慧破产的程度。
王赛之已非第一次在缺乏实际的证据及对事情的了解,而胡乱发表愚蠢的言论。她指责林冠英只敢针对中文媒体,证明她对于林冠英因为《马来前锋报》于2008年3月15日刊登一篇“新经济政策:冠英依然顽固”及2010年12月20日刊登一篇“冠英没教养” (Kebiadapan Guan Eng)为题的文章标签他反马来人与伊斯兰,而分别在2009年3月6日及2011年1月6日两度入禀法庭起诉有关马来文报章并且胜诉,《前锋报》必须赔偿20万令吉的案件毫不知情。
英文报章《星报》也曾分别因为2013年10月发表了3篇关于“山竹园课题”的不实报道,以及2012年2月错误翻译林冠英的言论成“首相未必是马来人”,而被后者要求道歉。事后证明《星报》在两起事件中都理亏,分别道歉收回言论及刊登认错启示。因此,林冠英针对中文媒体以华制华的说法根本不能成立,打压新闻自由、迫害中文媒体的指控更是无稽之谈。
身为马华的女性代表,王赛之必须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她对林冠英作出打压新闻自由、迫害中文媒体、欺善怕恶以及以华制华的严重指控,必须建立在严谨及充分的证据上,否则这番言论就是不择不扣的诽谤。
我要求王赛之针对自己不负责任的严重指控提出确实的论据,否则必须道歉认错,并收回其无中生有的指责。要求媒体发挥专业、据实报道及不偏不倚的职业操守及媒体精神,是政治人物的基本权利,也是从政者的责任。我不明白王赛之是以什么事实基础,来指控林冠英打压新闻自由。
媒体因为报道不实而遭法律诉讼,在民主国家里并不罕见。相反的,国阵政府长期以《印刷及出版法令》及《煽动法令》钳制媒体自由,尤其是最近才发生的《当今大马》记者伦秀英因为访问槟州行政议员彭文宝而遭到《煽动法令》的对付,身为执政党一员的马华公会虽然口口声声说要捍卫新闻自由,但在这起案件上却默许政府滥用煽动法对付媒体,表里不一的真面目无所遁形。
我也劝请王赛之不必妄做小人,挑拨林冠英与媒体的关系。行动党从未改变对媒体公正报道的要求,也支持给予媒体足够的报道空间。以最近《中国报》总编辑张映坤接受林冠英“冰桶挑战”的互动为例,证明两者并非王赛之所捏造的假象般水火不容。因此,我促请王赛之停止扭曲事实,把林冠英对事不对人的严谨作风抹黑成打压、迫害及欺凌的形象,否则她必须为自己的口不择言付出沉重的政治代价。
民主行动党全国副宣传秘书兼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 于2014年9月12日(星期五)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