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民主国家里头,公共场所与户外空间是公共资产,市议会或者执政的政府只是看守人。执政的政府,要尽最大的方便,让人民有最大的可能使用公共空间,包括让在野党公平的使用公共空间。
基于为所有柔佛州的在野党和民间团体争取公共空间和户外场所的公平使用权,同时推动地方政府改革,我将继续追击居銮市议会,尤其是马华市议员。
居銮社区中心于2013年9月举行“回老街过中秋”,获得空前的参与,有过万名市民参与其盛,也带动了许多自发的后续社区活动。那一次的活动,是获得居銮市议会以“没有反对”(Tiada Halangan)放行,居銮民联社区中心也缴纳市议会要求的合理的费用,换取使用街道办活动的权利。
由于空前盛况,从此,居銮社区中心的所有公共空间的活动,都不获得居銮市议会的批准。
柔佛州马华公会和国阵的潜规则都阻止在野党使用政府礼堂、政府草场、街道和其他的公共空间举办活动。
居銮马华全体市议员昨日召开记者会提出,指居銮市议会无法批准“回老街过新年”活动,因为居銮民联社区中心没有向县署申请。按马华市议员的说法,根据《1998年娱乐活动暨娱乐场所指南》,任何户外活动的申请,凡涉及音乐、展览、市集等,皆需县署发出准证,而非市议会。
有关市议员也指出,要申请办活动需要辗转申请两个多月,更质问为何居銮民联社区中心只以10余日就希望可以完成所有程序?
我的回应如下:
第一、所谓向县署申请,是在2013年9月回老街过中秋盛大举行以后的新借口。任何使用公共空间的团体,最主要的申请对象是市议会,因为街道的代管人是市议会,而不是其他单位。
第二、县署难道就不是国阵政府的一部分?
第三、民联社区中心将申请接下来一年的活动,看到底国阵政府准备改变打压在野党活动的长期潜规则。
依马华市议员的说法,申请只看程序合法性,而不问单位,我们申请的空间不只是马路,还包含社区民众会堂等托管场所,往后我们将以民联社区中心及民主行动党这两个合法注册组织申请,並将一切申请文件及单位公开让大众检视,看是申请程序不对?申请单位不对?还是潜规则一直存在在大家周围?
| 民主行动党政治教育局主任、柔佛州主席兼居銮区国会议员刘镇东 于2015年2月25日(星期三)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