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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吉里望一项面积达300英亩的填海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EIA)

此联合文告是针对2021年10月4日,马六甲中央县吉里望区一项面积达300英亩填海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EIA)。

我们3位身为马六甲的国会议员,反对有关填海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理由如下:

(一)国家实体规划理事会(MPFN)的批准

根据国家第三地理发展计划(Rancangan Fizikal Negara ke-3 ,RFN3)所规定填海和土地开发活动的2个条件,即a)该计划必须纳入州发展计划当中, b)拟议中的填海和土地开发活动应在批准前预先提呈给国家实体规划理事会。

我们反对马六甲城乡规划署(Jabatan Perancangan Bandar dan Desa Melaka)的说法,即不需要国家实体规划理事会的批准,因为该项目已经列入州架构蓝图(Rancangan Struktur Negeri (RSN))。这是因为州架构蓝图一般上只注明开发和填海区,并没有专门注明及批准填海地段和即将进行的活动。

因此,该项目应该提呈给国家实体规划理事会批准,以符合国家第三地理发展计划中的条规。

(二)无社会经济需求与贡献

国家第三地理发展计划清楚阐明,任何土地开发活动都是不被允许,除非
a)此类活动的需求和受益可以为州和国家层面提供显著的社会经济贡献(例如基本设施发展)中获得明确的成果,b)不会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

这份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没有清楚说明了有关工程对当地人口的社会经济贡献和利益。根据之前的案例,也有过失败的填海工程,如皇京港。此外,在现有填海地段上所开发的任何商业建筑将面临可持续性的问题。

因此,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获得批准之前,开发商和州政府应该针对该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和贡献进行详细研究。

(三)海龟登陆区

国家第三地理发展计划中明文规定环境敏感区域不允许进行任何填海和土地开垦活动,这包括了被归类为1级环境敏感区的海龟登陆区。

因此,这一项工程并不能获得批准,因为非常靠近乌贝岛,乌贝岛是其中一个海龟登陆区。所建议的缓解措施是不足够的,因为之前在乌贝岛附近的其他填海项目中已经提出相关措施。这份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州架构蓝图已经承认过去的填海项目已经对海龟登陆区造成影响,包括影响海龟上岸,即使已经采取了相同的缓解措施,也是于事无补。

马六甲历史城市政厅的地方规划也指出,乌贝岛应该有一个500米的缓冲区,但是这个限制并不足够,因为之前的填海工程已经影响了乌贝岛的海龟数量,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也已经点出这个问题。

(四)甲州滨水区经济走廊(M-WEZ)

环境评估报告中所提到的填海项目是包含在M-WEZ的开发区域当中,根据国家实体规划理事会今年度的第三次会议,原则上同意M-WEZ开发区,但也附加了条件。

条件包括:a)为受影响的渔民提供专业研究和疏解计划; b)河流影响报告; c)采取防止海龟登陆的保护措施; d)获得经济行动委员会和内阁的批准。

这份环境评估报告需要确定州政府是否有符合条件,因为它是M-WEZ的一部分,否则该项目不能被批准,因为M-WEZ开发区受到这几项条件的约束。

(五)整体环境影响评估报告(EIA)

州政府和开发商需要为整个马六甲的海岸填海工程,特别是M-WEZ开发区准备一份全面性的环境影响评价。此评价能够评估整体的环境影响,因为整体影响并不能通过每个项目的单独评估而下定论。

根据水源及环境部的书面答复,他们至今仍未接获任何关于M-WEZ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因此,这300英亩地的环境评估报告并不能获得通过,直到整体的环境评估报告出炉,并获得全面评估为止。

(六)环境影响

我们接获了许多来自当地社区,如吉里望、柠檬眼以及于绒巴西对沿岸填海工程影响的各种投诉。

其中,深受其害的便是渔民,开发商和州政府的疏解计划显然无效。此外,随着海上各类船只的增加,渔民的安全也受到威胁。在吉里望区也发现许多石油泄漏和一些废弃的船只。

环评报告也承认了这些影响,而所提议的疏解措施并不足够。

(七)沙石来源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报告指出,填海工程的砂源已经证实是来自工程地点8.6公里处。但是,由于採沙活动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因此该报告没有讲明沙的供应沙石的公司是否有获得当局所批发的採沙权。

(八)对运河以及水灾发生的风险

许多马六甲市民都对闪电水灾频频发生而感到愤怒,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填海工程已经影响了雨水与河水的流动。

这份报告并没有包括对填海工程对河流流量与水灾风险的评估。由于这对马六甲人有非常大的影响,因此需要全面进行水灾风险的评估。

(九)影响文化遗产

填海工程与以2005年国家遗产法令列为保护区的地区有重叠。

根据遗产专员在2021年5月31日的一封信指出,开发商需根据遗产影响报告的初次会议进行进一步的研究与审查。但是,根据其日期为2021年6月25日的信件中指出,开发商并没有遵守此说明。

遗产专员在2021年9月6日的一封信中明确地提出一些条件,即受到侵蚀的影响及其后果必须列入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然和,这份报告却指出“由于没有发现显著影响,因此没必要采取疏解措施”,也没有按照遗产专员的要求,附上针对侵蚀的检测计划或报告。

因此,本评估报告未能遵守遗产专员的指示和条件。

此外,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也没有提及乌贝岛是具有非常高历史价值的非物质遗产。

(十)捐献给海岸保护基金

州架构蓝图指出,所有海岸的开发和填海工程的开发商都必须在进行工程之前向海岸保护基金捐款。这份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没有明确说明开发商是否有达到这个要求。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反对该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呼吁环境部能够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