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呼吁政府,严正看待因外籍妈妈无婚姻注册,造成孩子无法获得公民权的问题。
非政府组织“儿童之声”(VOC)估计我国拥有15万名无国籍儿童,那个庞大的数目,一部分是因为这些孩子的父亲没有和其外籍妻子注册结婚,所以无法取得公民权。
《联邦宪法》第II部中阐明,在大马出生的孩子,只要父母其中一方为本地公民或永久居民,法律上都被视为大马公民。
很明显的,父母有无注册结婚并不是孩子能否成为公民的先决条件,内政部长应该必须检讨发出公民权的条文与程序。
在我国无国籍儿童无法获得求学和医疗上的基本福利,只有极少数的孩子有机会报读小学,多数无法完成中学教育。无国籍孩童在报读国立大专时,也将面对高昂的外籍学生学费而打消升学念头。
没有机会得到教育,将导致这些孩童日后的生活。没有公民权,也让他们难以得到一份好的工作。更可悲的是,部分无国籍孩童就因此从事犯法勾当。
巫统蒂蒂旺沙国会议员拿督佐哈里今日在国会问答环节中呼吁内政部解决无国籍儿童的问题,内政部副部长拿督旺朱乃迪答复时表示政府将检讨在获得各方的共识后,将会检讨有关条文。
父母犯错或一时疏忽,不应该让孩子成为受害者。行动党支持政府发出公民权给这些因为父亲没有和其外籍妻子注册而成为无国籍人士的孩童。 我们希望旺朱乃迪能够言出必行,即可修正有关条例。
民主行动党全国副宣传秘书兼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 于2015年3月24日(星期二)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